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消费权益 > 正文

法律知识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不正当有奖销售怎么处罚 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定

 13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1-22 9:49:55
导读:如今很多商家为了能够多把商品促销出去,往往都会以有奖销售的方式来吸引顾客眼球。那么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下面律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

如今很多商家为了能够多把商品促销出去,往往都会以有奖销售的方式来吸引顾客眼球。那么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下面律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其中一种,都属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将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1、民事处罚

(1)造成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2)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3)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行政处罚

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3、刑事处罚

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相关法规】

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四条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

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前款所称“质次价高”,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进行认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