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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诈骗陷阱大揭秘 租房注意事项 租房案例分析

 4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3-18 15:23:57
导读: 根据16日批准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未来的住房制度要实现租售并举。实际上,对于很多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年轻人来,面对高额的房价,租房是现实选择。 然而,住房租赁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据警方发布的消息,近期房屋租赁市场非常红火,有犯罪嫌疑人在热门网站发布虚假招租信息,用低廉租金、假房产证假合同等方法,...

    根据16日批准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未来的住房制度要实现租售并举。实际上,对于很多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年轻人来,面对高额的房价,租房是现实选择。

    然而,住房租赁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据警方发布的消息,近期房屋租赁市场非常红火,有犯罪嫌疑人在热门网站发布虚假招租信息,用低廉租金、假房产证假合同等方法,引诱租房人员上钩并伺机骗取钱财。警方提醒,如果碰到房租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情况,一定要小心!

案例一没看房就“押一付三”

春节假期过后,刚从老家来到上海打工的小景急着寻找住处。2016年2月18日,某网站一条招租信息吸引了他的目光:虹口两房精装修,离地铁不到500米,月租金2000元,比周围房屋租金便宜不少。

小景觉得这套房子不仅符合自己一家三口的住房需求,租金也不贵,于是立即联系了“房东”。电话中,“房东”让小景先通过支付宝支付200元定金,并约定第二天下午看房。

2月19日一早,“房东”给小景打来电话,表示今天有急事要赶去苏州,会托人把房产证送过来给小景验看,但要他先支付房租。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急于租房的小景根据“房东”“押一付三”的付款要求,将7800元通过支付宝打给了对方。

当日下午,小景应约来到嫩江路一家快餐店,准备查看“房东”托人送来的房产证、合同。但左等右等也没人来,再拨打“房东”电话已无人接听,他这才发觉上当,其当即向警方报案。

案例二看过房但“房东”是假的

由于租住的房屋在2016年4月到期,在上海工作的周先生考虑到年前自己工作发生了变化,于是想重新租一套离新单位近一点的房子。

3月5日晚,周先生在某网站上看到了一条招租信息,一套位于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的出租房十分符合他的需求。3月6日上午,周先生来到中原路某小区准备看房。在小区门口,如约而至的“房东”将小周拉到一旁,“中肯”地告诉他:“房间钥匙目前在中介公司,由于之前中介定的租金太高了,导致一直没有租户来租。现在我准备不和他们合作了!待会儿中介来开门,你不要声张,看好房后我们私下交易。”

想到可以省去一笔中介费,周先生就按照之前的提示,在看完房后与“房东”来到附近一家咖啡馆。咖啡馆里,“房东”向小周出示了“房产证”复印件,并爽快地表示租金为3500元一个月。在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并以“押二付三”的方式通过手机银行支付了17500元房租后,小周当场拿到了“钥匙”。

3月9日下午,提前退掉自己原租房的周先生,带着行李兴冲冲来到了“新居”,没想到手中的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房门。他去小区居委会核实才得知,这套房子确实正在中介处出租,但房东另有其人,而周先生收到的“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皆为伪造。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租房碰到假中介受骗

今年年初,一直在南京江宁区工作的李女士因为工作调动搬到了南京新街口,因为一直是一个人,为了上班方便,她就准备将江宁租的房子退掉,住到新街口周边来。很快,李女士在网上找到一套价格、位置、装潢都合心意的房子,根据网上显示的信息,李女士跟一名自称小吴的中介联系上了。

随后,热心的小吴一直与李女士保持联系,他告诉李女士,这套房子非常抢手,要定的话一定要抓紧,现在房价不停涨,租房的人很多,不租肯定马上就没了。李女士本来就对这套房子比较满意。小吴七绕八拐带李女士现场看了房子,也与网上的一样,随即李女士就与小吴以及小吴带来的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支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6000元,押金2000元,以及1000多元的中介费用。随后李女士就住了进去。

为了将自己的“新家”打扮一下,李女士还特地到宜家买了一些装饰品,没想到上个周末李女士在家打扫卫生的时候,又有一名中介带着人来看房子。这时李女士才发现自己可能遇到了假中介,等到房东拿着房产证来时,李女士意识到自己当时签合同的中介和房东都是“水货”,这时,李女士才如梦初醒,一下子损失了近万元。

律师支招

为了避开这些陷阱,律师在这方面也支了几招:

  1、租赁房屋要确认房屋可以合法出租;

  2、确认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

  3、签订较为详细的书面租赁合同;

  4、保存好自己履行义务的证据;

5、注意履行自己的义务

    租赁他人房屋,签订租赁合同后,除了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外,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及时足额的交纳租金和及时交还房屋的义务。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都约定了明确的租赁交纳时间以及不及时交纳租金的违约金、滞纳金和解约条款。如果不及时交纳租金,可能要承担另行支付违约金的后果,严重的可能导致合同解除。交还房屋是在合同解除或届满后,承租人应将房屋交还出租人。尤其在向出租人交纳押金的情况下,一般合同约定的是先交房,后退押金。即使没有约定,一般也按照这个程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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