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送养人和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监护人为送养人的,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4.生父或生母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定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5.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的...查看更多>>
一、借用他人身份购房 本人不具备购房的资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购房条件的人的名义或者本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只是出于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等目的而以他人的名义购房。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的。 二、以子女名义购房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孩子的名字,那...查看更多>>
关于婚前房产的分配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查看更多>>
一、婚前房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查看更多>>
一、强烈建议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二、没有必要去作婚前房...查看更多>>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因此,夫妻一方结婚后可以在另一方婚前房产的产权证上加名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加名字的婚前房产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查看更多>>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查看更多>>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查看更多>>
本文提供离婚损害赔偿标准,需要根据过错方和受害方的标准来确定的。根据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再结合损害的程度来计算。离婚损害赔偿标准需要损害赔偿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损害...查看更多>>
赔偿情形1、重婚行为重婚分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事实上的婚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狭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查看更多>>
一、 构成要件1、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实施了《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的四种违法行为之一。具体包括: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实施的是法定违法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例如:吸毒、赌博、通奸、嫖娼、卖淫等行为而至使婚姻破裂导致离婚的,或者实施了前述四种特定违法行为但并...查看更多>>
《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对具体的操作等有具体的规定,本文整理了婚姻法中对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查看更多>>
一、 《婚姻法》中对夫妻债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条是对夫妻债务如何分割,如何偿还的规定,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可以先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由谁来偿还债务。协商不了的,可以请求法院...查看更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虽然修改后的《婚姻法》作了规定,但在实践中还是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本文整理了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解与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查看更多>>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查看更多>>
2015年9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称,公安机关正在实行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未来将逐步扩大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在发布会上介绍,在健全错案防止、纠...查看更多>>
2015最新商标侵犯名人姓名权问题 一般来说,所谓名人是指在某一时期、某一地区、某一领域有重大影响或有重要贡献的人物,对社会公众有较大影响力的人物,他(她)可以是现任或卸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政党领袖、宗教领袖等政治名人,也可以是著名企业的负责人或管理者,还可以是影视明星、体育明星、歌星、作家、学术...查看更多>>
关于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该规定解决的问题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何承担。根据这一规定,夫妻个人债务...查看更多>>
(一)夫妻共同债务及个人债务的认定1、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的认定原则及范围(1)《婚姻法》的相关规定:a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b 《婚姻法》 第十九条第三款:夫...查看更多>>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或因所附停止条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该债务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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