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09年8月底,某人向我分两次总共借走4100元,未写欠条。后来在频繁催促下在10月17日和11月9日他分别归还我1000元,总共归还2000,还剩2100元。之后在多次催促无效后我找到他,并要求他写了欠条,同时全程有录像说明(非偷拍),并且规定在10年1月3日前必须归还剩余2100元。我想...查看更多>>
唐毅东13330632033
张旭林18385035184
马斌15280909191
侯炎18628095930
张华欣18339270067
赵小帅1863901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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