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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豫1324刑初51号

2016-06-21 16:01:17 | 赵小帅 | 58人浏览 | 0人评论

公诉机关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明胜

辩护人赵小帅 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律师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以镇检公诉2016)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明胜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于2016年1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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