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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盗窃并且危险驾驶,经薛律师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六千

2018-08-22 9:34:30 | 张立俊 | 5人浏览 | 0人评论

基本案情:宋某在三个月内,在本市龙池街道、浦口区街道盗窃作案3起,盗窃手机3部,共计人民币2793元。并且,此后宋某醉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122mg/100ml,属于危险驾驶,数罪并罚。薛律师在多次会见当事人后,为其提供有效辩护,指出二罪均有坦白情节,并且盗窃金额较小,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薛律师的辩护意见,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

案件总结:国家对公民的财产采取绝对的保护,财产犯罪必将受到处罚。并且醉酒驾驶会严重危及公众的安全,法律明令禁止。被告人实施了两个行为,触犯两罪,数罪并罚。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薛律师认为,盗窃罪中盗窃的数额是案件的关键,危险驾驶罪中导致的后果是案件的关键,在数罪并罚的时候更要搜集好所有的相关证据,找出量刑从轻情节,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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