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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高学费能成为主张子女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吗?

2015-09-26 12:59:37 | 周鹏飞 | 192人浏览 | 0人评论

现在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都非常重视,很多家中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在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就不惜重金将孩子送到教育条件好幼儿园就读。在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咨询接待中很多当时人都会问如果自己抚养孩子想让对方多支付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就读的是高学费学校,而且孩子还报几个辅导班,并拿到开销的票据,作为依据。在为接待的当事人中不乏学费高达数万元的子女,当事人希望在离婚后按照这个数额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大学毕业。那么这样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笔者认为这样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只会参照当地普通家庭孩子的正常生活开销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目前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私立学校和儿童辅导班多如牛毛,少则收费数百,多则上万。如果法律允许当事人随意以私立学校学费及辅导班开销为依据漫无边际地向对方索要子女抚养费的话,将是明显违背法律原则的。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乐清离婚律师www.wzlawyers.com/divorce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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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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