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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的抗辩还能主张吗

2015-10-15 20:02:48 | 周鹏飞 | 3人浏览 | 0人评论

    合同的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也可以经常看到交易的主体为了方便交易,经常出现债权转让以达到债权债务相抵销的情况。那么在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的抗辩还能向债权人主张吗?

    债权的主体发生变更不影响实体权利,就实体权利而言,并未发生变化,仅仅是受让人发生替换,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情况并未发生变化。因此债务人可以以对原债权人的抗辩理由再向债权人主张。《合同法》也明确赋予了债务人的抗辩权,其明确规定,债务人接到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受让人不能以不清楚合同的履行内容相抗辩。

    乐清合同纠纷律师提示:受让合同债权一定要深入了解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否则会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形,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乐清合同纠纷律师www.wzlawyers.com/contract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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