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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再出“房烧烧”,拆迁之火究竟要燃到何时

2015-09-24 16:24:48 | 李妍 | 9人浏览 | 0人评论

我国走在发展中国家的道路上,法制尚未完善,“楼脆脆”“楼歪歪”“躲猫猫”“洗脸死”“冲凉死”“激动死”......一件件,一桩桩不可思议的事就这么被摆在了公众眼前,成为各类社会热点的代言词。而最近“房烧烧”一词凭借“临沂村民强拆被烧致死”的沉重分量,迅疾闯入人们视线。时隔几天,“河北沧州村民拒绝拆房后房子起火,疑系人为纵火”更是让“房烧烧”一词诚如其名,星火燎原,成功将社会大众的怒火点燃。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921日凌晨,河北沧州黄骅市一户村民两间砖瓦房及房内2辆新拖拉机等耕地设备被全部烧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住户张大爷怀疑,这可能是人为纵火,因为两间房屋内没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而此前村干部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曾多次找到张大爷与其协商要拆其房。张大爷认为房子完好无损,并不影响村容,不同意拆房。916日,村长再次打来电话,被张大爷断然拒绝。5天后的凌晨一点多,张大爷从睡梦中被一阵响声惊醒,此后便发生了上述一幕。张大爷当即报警。

     当地村支书回应,他对火灾缘何发生一事毫不知情。而此前也并非要拆张大爷房屋,只因张大爷家建来停放拖拉机的车库曾是村里一个大茅坑,不符合要求,所以要拆。对于火灾与拆房子的关系,村支书称称正在等待警方调查,如有需要,会全力配合。

 黄骅市消防大队火灾调查科工作人员称,921日下午到达现场时并未发现任何可燃物,初步怀疑是人为纵火,具体原因还在化验处理。目前黄骅市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我们都知道,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如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更加严明的程序规定,并没有阻断躁动心灵的蠢蠢欲动。违法念头的种子一旦种下,在阴暗的心灵角落便会迅速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直至泛滥成灾,做出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此事最终结果尚未认定,拆迁律师不能妄言。但是,我们希望当地执法机构能尽快查明此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类似于“躲猫猫”“洗脸死”的低级借口只会火上浇油,还原事实真相才是让群众怒火偃旗息鼓的最终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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