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份名为《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名、假冒名贷款台账》的资料,显示共有465笔贷款涉及借名、假冒名,总金额超过1.064亿元。当地省市县多个金融部门证实,以上台账是去年下半年淇县信用联社在全面普查不正常贷款时确定的。12月23日上午10点30分,43岁的杨刚真来到位于淇县朝歌路北的淇县农村信用合... |
一份名为《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名、假冒名贷款台账》的资料,显示共有465笔贷款涉及借名、假冒名,总金额超过1.064亿元。当地省市县多个金融部门证实,以上台账是去年下半年淇县信用联社在全面普查不正常贷款时确定的。
12月23日上午10点30分,43岁的杨刚真来到位于淇县朝歌路北的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希望再次找领导反映自己的“老大难”问题——被人冒名贷款,并被列入银行黑名单。
多次去过联社的杨刚真刚踏进联社监事长朱海林的办公室,遇到纪检组长刘玉江,在与他简单交谈几分钟后,便悻悻地走下楼梯。他向记者坦言:“还和以前一样,4年里来过多少次了,直到现在我还是在征信黑名单中,很多事都被限制了。”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受理与调查也作出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在办结时限以前将贷款审批结果及时、主动告知借款人。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需担保的应当当面签订担保合同。采取指纹识别、密码等措施,确认借款人与指定账户真实性,防范顶冒名贷款问题。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还规定,农村金融机构贷后管理中应当着重排查防范假冒名、借名贷款,包括建立贷款本息独立对账制度、不定期重点检(抽)查制度以及至少两年一次的全面交叉核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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