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郏县法院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县文明办主任王建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岳俊琦宣读了《关于调整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及《2015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县文明办主任王建锋对法院整体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王主任指出,近年来,县法院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创建工作有了明显进步,思想作风、班子建设、队伍素质、服务措施、执法水平、院容院貌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如何做好下步创建工作,王主任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科学定位,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作为执法机关,要立足于依法治国的新导向,通过创建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不竭动力。二是要坚持“三个贴近、三个围绕”,推动创建工作和审判工作健康发展。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投身“三大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要注重实效,在“细小”上做文章。坚持以人为本,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树立先进典型,以示范带动为导向,着力提升法院形象;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长效性。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作了动员讲话,对创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创建工作人人有责,全体干警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司法文明,塑造法院良好的形象。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逐条分析,研究落实措施,分解创建任务,做到单位有目标、部门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三是要认清形势,鼓足干劲,切实做好创建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筹兼顾,把创新发展审判工作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创建和审判工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