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军队武警将停止有偿服务 军队有偿服务包括哪些 军队医院去向如何

 6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6-03-28 17:06:56
导读: (原标题:军队武警将停止有偿服务,专家称军队医院可能大量向地方转移)  近日,两条有关军队的消息引人关注,分别是3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根据《意见》,军民融合发展将成为国家战略。而...

  (原标题:军队武警将停止有偿服务,专家称军队医院可能大量向地方转移)

军队武警将停止有偿服务 军队有偿服务包括哪些 军队医院去向如何 

  近日,两条有关军队的消息引人关注,分别是3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根据《意见》,军民融合发展将成为国家战略。而根据军委印发的《通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对于军队和武警所承担的社会保障任务,将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对此,《解放军报》发表的评论指出,停止有偿服务是军队回归主业的表现。不过,普通老百姓更关心的是停止有偿服务会否影响到大家到武警医院或军队相关的医院去看病,因为军队有偿服务多集中在医疗以及文艺等领域。业内专家认为,未来军队医院或将大量转移到地方,真正实现军民融合发展。

  停止军队对外有偿服务是军队改革重要内容

  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是去年中央军委发布深化军队改革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今下发的《通知》是对军队改革意见的细化。《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单位一律不得新上项目、新签合同开展对外有偿服务活动,凡已到期的对外有偿服务合同不得再续签,能够协商解除军地合同协议的项目立即停止。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主要原则和配套措施,对改革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相关岗位津贴制度、各类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进行明确。

  《通知》强调,全面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偿服务活动,是一项事关军队建设发展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必须强化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号令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闻令而动,大事大抓,确保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落到实处。

  军队有偿服务包括医院、文艺等十几项内容

  很多人会好奇,军队提供的有偿服务到底有些什么?实际上,军队对外有偿服务是在利用军队资源保障军队服务的同时,有一些多余的资源可以给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主要有十几项,最典型的是军队医院、军队院校、军队科研机构、军队仓库、码头、文艺产品等。

  据了解,有偿服务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1998年军队和武警部队停止经商后,暂时保留一些领域可以开展有偿服务活动,在特定时期对锻炼技术队伍、提高平时富余资源使用效率、缓解标准经费不足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后来,一些单位有偿服务的摊子越铺越大,投入的精力越来越多,甚至出现违规运行、滋生腐败等突出问题。

  停止有偿服务是向“打仗”这个主业回归

  军队停止对外有偿服务的原因很简单,从军队建设方向讲,大国军队都没有“经营”一说,这方面应该明细分隔。因此解决问题要着眼于军队主要任务是训练打仗,不能过多介入社会经济方面,容易影响军队形象和性质宗旨。军队历来是不应该有自己利益的,军队一切为了人民,介入经济活动必然会扯进一些经济纠纷,并带来不良社会影响。

  国防经费不是军队自己产出的,属于国家财政支出。如果军队建设部门再反过来在社会上挣钱,进行社会保障服务,便会与国防经费科学使用存在矛盾,哪怕军队的服务设施是对老百姓无偿服务,那也不是军队应该做的事,而是国家总体层面应该考虑的。何况参与经济活动容易导致腐败,此前的反腐案例就涉及房地产等问题,要切断有偿服务,保证军队纯洁,战斗力才会越强。

  解放军报也发表评论指出,军队的根本职能是打仗,偏离“主业”祸患无穷。军队吃“皇粮”,应一心谋“打赢”。讲创收、搞“副业”,无异于自毁长城。如果嘴上喊着“强军兴军”,心里想着“挣钱谋利”,心思不在“战场”在“市场”,让“副业”抢了“主业”的位置,必然心有旁骛、分心走神,使命驱动变成利益驱动的最终结果是将不能谋、兵不能战,误党误国。

  军队医院或大量转移地方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在很多地方都有武警医院,北京也有一些军队医院对外开放,医疗水平很高。停止对外有偿服务会影响这些医院对外开放吗?对此,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认为,军队医院既是社会的也是国防的,这次改革可能涉及到军队医院大量转移地方的问题,如此一来,病人势必将大批向地方转移,因此医院应开通军人服务窗口,把军人当做重要服务对象。由于当下社会医疗资源本身就不够,假如转到地方,既要解决军人就医问题,同时,还可以向社会开放而不会闲置,以军民融合思维来对待,这一切问题就化解了。

  值得一提的是,3月25日的政治局会议就强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大战略,军地双方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思考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军民融合的理念和要求贯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过程,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实际上,军方一些医院长期以来正常运转,在很大比例上依赖于服务社会。随着军队裁减员额工作的推进,以后官兵相对减少,病源也相对有限。在军民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改革之后这些医疗资源对普通百姓开放的程度会更高,这估计会是大概率事件。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