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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食药监局:落实“四有两责” 坚持“四个最严”

 4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6-04-14 9:48:35
导读:2016年,新郑市食药监局以党中央、国务院“四个最严”为主线,着力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探索创新治理方式,着力推动社会协同共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面促进监管提质增效升级,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落实“有岗”,确保监管无空白。根据食药...

2016年,新郑市食药监局以党中央、国务院“四个最严”为主线,着力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探索创新治理方式,着力推动社会协同共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面促进监管提质增效升级,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落实“有岗”,确保监管无空白。根据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新郑市整合原市食安办职能、原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和检验检测职能,同时,立足工作需要科学设置了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等9个科室,下属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个直属机构,下设新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新郑市食品药品培训中心和新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3个所属事业单位,设立14个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守土“有责”,加强依法行政。严把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突出从源头到消费环节的全链条无缝监管,健全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进一步集中开展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药械化监督管理,推进新版GMP的全面实施,严格药品委托生产和中药提取及提取物日常监管,提高监督检查的行政效能。

执法“有人”,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规范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裁量适当。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推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及时对典型行政案件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总结。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食品药品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创新“有手段”,打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简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授权14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对食品经营许可进行资料受理、现场初核,乡镇所初验合格后,会同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科进行复审办结。由过去的当事人“乡镇——市区——乡镇”来回跑,改为办证群众只需到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申请、现场审核、领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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