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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老旧小区改造将推广“三承诺”机制

 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1-10 17:49:15
导读: 记者从1月9日召开的郑州老旧小区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为推进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破除老旧小区改造难点,今后郑州市内五区将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推广“承诺拆除各类违建、承诺交纳维修资金、承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三承诺”机制。 据了解,“三承诺”适用于郑州市内五区,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

  记者从1月9日召开的郑州老旧小区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为推进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破除老旧小区改造难点,今后郑州市内五区将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推广“承诺拆除各类违建、承诺交纳维修资金、承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三承诺”机制。

  据了解,“三承诺”适用于郑州市内五区,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执行。今后各单位在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时,还需将“三承诺”一并纳入,贯穿征求意见全过程,同步征求群众意见。

  根据郑州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的部署,今后各单位在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方案前,先行普查老旧小区内部各类违章建筑和违章搭建,建立台账。征求业主改造意见时,将承诺拆除违建作为一项内容,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对同意拆除违章建筑予以承诺。

  在维修资金方面,明确纳入综合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由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向各区提供维修资金缴存或结余数据信息,对于未建立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余额低于缴存标准30%的,各区负责制定维修资金补建或续筹方案,业主对同意补建或续筹维修资金予以承诺并及时缴纳。

  在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方面,各区在制定综合改造方案时,同步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相关内容由各区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对于已经落实物业管理方式的,相关内容由各区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确定物业管理内容后,业主对同意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事项予以承诺并及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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