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当庭翻供,否认绝大多数犯罪事实。江山落马原因 江山忏悔书曝光 江山简历 中安在线4月15日讯据新安晚报消息经省检察院指定,由芜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昨天上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江山犯罪事实 今年54岁的江山曾任黄山市黄山区委书记... |
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当庭翻供,否认绝大多数犯罪事实。江山落马原因 江山忏悔书曝光 江山简历
中安在线4月15日讯据新安晚报消息经省检察院指定,由芜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昨天上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54岁的江山曾任黄山市黄山区委书记、区长,黄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省旅游局局长,滁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
违建高尔夫球场,让国家损失过亿
昨天上午8时15分,被告人江山被法警带进法庭,随后,一身休闲装扮的他表情平静地站在被告席上。
检察机关指控,江山在担任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结识了合肥元一高尔夫球俱乐部的董事长林某某。2009年下半年,江山调任滁州市代市长、兼任滁州市琅琊山旅游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其间,林某某等人找到江山,打算在滁州市龙尾山投资建设高尔夫球场项目(简称“龙尾山项目”)。被告人江山明知当时国家明令禁止建设高尔夫球场项目,仍指示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指挥长会议,积极推动该项目上马。
2009年12月,江山召集滁州市国土局、规划局、琅琊山风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违规决定将原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琅琊山大生态新农村实验区”的“独立选址”项目用地转让给龙尾山项目。
2010年2月3日,江山主持召开琅琊山指挥部第二次指挥长会议,决定龙尾山项目土地出让综合价格为每亩13.86万元,土地挂牌成交价超出该协议价格部分返还给投资商,土地采用带条件挂牌方式出让,会后就上述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
根据该份会议纪要,2010年3月31日、4月8日,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管委会与林某某等人成立的安徽冠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冠景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建设项目包括“高尔夫球练习场”“高尔夫球培训基地“等,同时就土地协议单价、土地挂牌价超出协议价部分全部奖励给冠景公司等内容予以了约定。
2010年5月4日,江山主持召开琅琊山指挥部第三次指挥长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快推进龙尾山项目建设,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12月,滁州市发改委对龙尾山项目中的高尔夫球场以“高尔夫运动培训推广中心”名义进行了立项审批。
2010年至2013年,滁州市国土局将736.782亩土地使用权通过挂牌形式出让给冠景公司,并将40年用地期限改为70年。
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滁州市财政局将土地出让金超出协议价部分以奖励、借款等方式先后返还给冠景公司,共计人民币16852万余元。
在此期间,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对龙尾山项目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审计,江山得知这一情况后,虽然让相关部门拿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汇报,但事后没有落实整改。截至目前,龙尾山项目高尔夫球场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部分商品房建成并已销售,因土地出让金违规返还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6852万余元。
面对受贿指控,辩称大多数不属实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江山于1999年到2013年,利用担任黄山市黄山区委书记、区长,安徽省旅游局局长,滁州市市长、滁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金返还、项目开发建设、风景区等级申报、旅游发展资金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420万元、价值5万元购物卡以及价值8.9万元的寿山石,共计折合人民币433.9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江山的刑事责任。
记者发现,检察院指控的受贿有20笔,最少的为1万元,最大的一笔是冠景公司的林某某通过江山的亲家陈某先后两次送给江山人民币共计160万元。
庭审中,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江山辩解受贿部分“绝大多数不属实”。他承认收受4块寿山石和15万元,即受贿共计23.9万元;通过亲家受贿160万元,是在被纪委双规后才知晓;其余受贿数额不属实。承认滥用职权的事实,但辩解不构成犯罪。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指出,出示的多方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实指控的江山受贿犯罪事实全部成立。江山当庭翻供,缺乏足够理由,与事实不符,也与其他证据相悖。
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晚11:40左右才结束,没有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老春摄影报道
延伸阅读:
江山
2015年10月8日中午,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悔过书在网上曝光,其中记载,江山在商人的“甜言蜜语”和“糖衣炮弹”面前,越出了官商交际的“边界线”……
当天下午,记者多方求证,最终证实江山悔过书的内容属实。其实,早在2015年7月1日,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的忏悔书就在网络上曝光。记者了解到,江山与张苏洲等官员落马后,都曾写过忏悔书,反思和忏悔自己的犯罪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江山出生于1962年9月,安徽歙县人。2014年9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对江山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自称被商人拉下水
江山说,自己没有处理好“交际”和“交易”的关系,越出了官商交际的“边界线”,与一些商人走得太近,收受了商人的贿赂,包括收受资金贿赂和贵重物品贿赂。
走上经济犯罪道路后,江山胃口大开,不仅收受商人的贿赂,还收受同事的红包,行业系统、下属单位的“进贡”,甚至收受许多普通人的生活消费品,包括农产品、工业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
江山说,没有管好特定关系人,“特别是对亲家公的管控不力,致使其利用我的职位和身份影响,收受了商人所送巨额贿赂。”
江山的亲家是商人,他曾经一度为这门亲事高兴万分。“本来以为找了一位有钱的亲家可以不为钱去操心而‘高枕无忧’了”。可结果却恰恰相反,“(亲家公)利用我的身份地位收受贿赂,把我也拉下水,喜事变成了丑事,乐事变成了悲事,亲家用他自制的‘导火索’引爆了我的‘炸药包’,把两家都‘炸塌了’”。
与两女长期保持关系
江山坦言自己没有禁受住美色的考验,犯下了生活作风的错误,道德沦丧,情感放纵。自从当上区长后,江山思想上慢慢产生了变化,逐渐被风情万种的大千世界所降服,走上了“婚外情”之路,“与多名女性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与两名女性长期保持关系。”
如今,身陷囹圄的江山,对自己的“婚外情”行为后悔不已。他忏悔说,“这更是对我爱人的严重背叛和极大伤害,是对家庭亲情的严重损坏和自我践踏!我对不起爱人,也对不起我女儿,还对不起我父母、岳父岳母!我会愧疚一辈子!会成为我此生精神上的沉重‘十字架’!”
涉两罪被提起公诉
2015年10月9日,芜湖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5年9月28日,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芜湖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依法对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提起公诉。经审查,被告人江山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上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余万元,涉嫌受贿罪。
江山,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安徽歙县人,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曾任安徽省滁州市委书记。
2015年10月10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提起公诉。
履历
1984年07月——1987年12月,历任屯溪隆阜中学教师、屯溪市委宣传部干部;
1987年12月——1993年08月,任黄山市徽州区委秘书、调研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3年08月——2000年11月,任黄山市体改委副主任、经济研究室主任;黄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常务),黄山区人民政府区长,黄山区委书记兼黄山区人民政府区长,黄山区委书记;
2000年11月——2003年06月,任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年06月——2005年09月,任黄山市委副书记兼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副主任、黄山旅游集团公司总裁、董事局主席、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5年09月——2009年06月,任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06月——2010年01月,任滁州市委副书记,滁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10年01月——2012年02月,任滁州市委副书记,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2年02月——2012年07月,任滁州市委书记,提名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2年07月——2013年01月,任滁州市委书记,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01月——2014年12月,任滁州市委书记(正厅级)。
中共十八大代表。
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4月11日,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滁州市委书记江山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2014年7月16日,安徽省检察院对江山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开始进行初查。
立案侦查
2014年9月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安徽省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决定逮捕
2014年10月16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安徽省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正厅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双开处分
2014年12月,中共安徽省纪委对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江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江山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决定并报经批准,给予江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5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省纪委关于江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关于追认给予江山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审查起诉
2015年3月27日,安徽省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已移送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2015年10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安徽省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江山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上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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