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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单位亿元租楼办公:事业单位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吗?

 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9-30 15:41:51
导读: 在被曝出未经招标豪掷亿元租办公楼租金远超楼价后,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回应称租金是以合规性资金列支,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而律师则认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当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范畴。  2016年3月,昆明市住建局下属机构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以1.25亿租金,租下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泽惠园小区...

 在被曝出未经招标豪掷亿元租办公楼租金远超楼价后,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回应称租金是以合规性资金列支,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而律师则认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当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范畴。

昆明一单位亿元租楼办公:事业单位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吗?

 

  2016年3月,昆明市住建局下属机构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以1.25亿租金,租下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泽惠园小区商业配套部分20年使用权,租金远远超过了售价。如今办公场地尚未使用,房租款已全部付清。

  9月22日,界面新闻以《昆明一单位未经招标豪掷亿元租办公楼 租金远超楼价》为题报道了本案。

  作为昆明市住建局下属机构,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日前致函界面新闻时称,该处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本次租用房屋的租金是以合规性资金列支,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界面新闻之前报道,这笔超过亿元的交易未曾依据《政府采购法》要求的流程公开招投标。

  对此,北京典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誓华律师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的公开文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当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范畴。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该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北京典谟律师事务主任王誓华律师认为,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的理由既不合规,也不合法。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走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完全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同样纳入政府采购的统计范围。

  界面新闻获悉,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所说的“合规性资金”是指住房交易手续费的历年结余资金。

  王誓华说:“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声称的自收自支的合规性资金来源,完全是行政强制性收费的积累,理应属于标准的政府财政性资金,与国企通过市场经济活动获得的资金有根本不同。”

  在致函情况说明中,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称,该处作为昆明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部门,现有交易服务大厅拥挤,档案库房已无法存放数百万件房产档案,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档案库房关系到房屋产权人的重大财产权益,相关档案必须永久保存,为避免档案库房多次搬迁造成档案毁损,市公租房公司为国有企业,能够保证租赁关系的长期稳定,为此双方签订了租期二十年的租赁合同。”这份情况说明称。

  在这份情况说明函件中,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没有解释租金超过售价的问题。

  有云南官场观察者称,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自身的存续时间尚属未知,签署20年合同有越权嫌疑。

  “即便签约20年是为了稳定,但每年一付租金更安全合理,而20年一付租金并且规定任何时候任何原因终止合同,承租方都白付所有款项,这是无法解释的。”这位不愿具名的观察人士说。

  此前的租赁市场上,公租房公司的许多商铺连续数年无人问津。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没有澄清,选择这样的租赁场地时为何无视自身权益,签署了一份完全不符合己方利益的协议。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表示,泽惠园小区配建的商业服务设施(包括小学、幼儿园、超市等)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我处承租的项目房屋属于配套商业建筑,未改变房屋用途,符合规划条件,不存在新闻媒体报道中提到的生活商业配套设施变更的问题。

  这种表述与记者实地采访时的所见不同。2016年9月初,界面记者前往泽惠园社区,临街的几间店铺(包括便利店和棋牌室)悉数停业,装修后将成为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的办公地点。一位居民说:“我们只能去隔壁小区的商店买东西。”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最后表示,该处与市公租房公司签订的租赁关系属于市场行为,双方经充分协商后,约定了租金标准及租期等租赁条件,合同签订符合法律规定。

  王誓华律师分析认为,市场交易中,不合理的高价、低价买卖(含租赁)商品,都不符合交易常规。

 

关键词:昆明一单位亿元租楼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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