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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16岁高一女生在教室内遇害 邻班男学生疑强奸后将其杀害自称过失杀人

 547人浏览  2人评论 来源:网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6-11-09 8:48:37
导读: 今年5月20日,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高一女生姚淑(化名)在教室内被发现死亡,嫌疑人为隔壁班同级的男同学王恒(化名)。事发后,王恒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警方抓获。目前,该案已被检方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6岁女生殒命学校 据姚淑母亲李女士介绍,5月20日凌晨,身在山东东营老家的她,突然接到女...

  今年5月20日,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高一女生姚淑(化名)在教室内被发现死亡,嫌疑人为隔壁班同级的男同学王恒(化名)。事发后,王恒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警方抓获。目前,该案已被检方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6岁女生殒命学校

  据姚淑母亲李女士介绍,5月20日凌晨,身在山东东营老家的她,突然接到女儿所在学校老师的电话,称19日晚,姚淑跟同年级男生王恒出去至今未归。

  “女儿很乖,绝不会私自离校。”挂掉电话后,李女士立即拨打女儿手机,但电话关机。感觉或有意外发生,李女士连夜开车从老家赶往北京。

  20日中午,赶到学校的李女士被告知16岁的姚淑已经死亡。“自凌晨接到学校老师电话后,我多次要求学校老师报警,但均遭拒绝。”李女士说。

  据了解,在姚淑8岁时,李女士与丈夫离婚,之后单独抚养姚淑至今。姚淑不仅性格开朗、成绩优秀,还担任班干部和校学生会干事。此外,姚淑还是校排球队主力和空手道社成员。

  “姚淑是一个好学生。”姚淑的班主任告诉记者。

  男生自称“过失杀人”

  5月20日早上6时,在学校6层一教室内,姚淑被人发现,但已死亡。据知情人介绍,姚淑头部被校服遮盖,臀部有大片血迹。此外,当日早上7时,与姚淑同年级隔壁班男生王恒在被母亲送往医院的路上,用其母亲手机报警,称自己过失将姚淑杀害。

  据了解,姚淑与王恒均为高一年级学生。2016年学校元旦晚会,担任晚会主持人的姚淑引起了王恒的注意。晚会结束后,王恒就向同学要走了姚淑的微信,并加为好友。之后,二人隔三岔五聊天,次月,王恒向姚淑表达了爱意,但后者以学习为由拒绝。

  据熟识两人的同学介绍,姚淑虽然拒绝王恒,但两人还是经常聊天。

  据知情人透露,王恒认为两人就是男女朋友关系,其间,还因一些琐事,吵过几次架。案发当晚,就是因为此前的矛盾,两人去了平时没人去的教学楼6层教室聊天。

  但李女士称,两人并非男女朋友,且在案发前,姚淑也曾告诉过她,王恒总纠缠她,“我女儿说很讨厌他”。

  李女士回忆起一个细节,今年4月份,姚淑告诉她,因王恒在校内造谣她抢了同学的男朋友,感觉名誉受损的她,在教室内与王恒吵架,其间还用手机砸过王恒的脸。

  记者就姚淑与王恒两人关系等问题向姚淑班主任求证,该班主任表示不知情,具体情况让记者找校方核实。随后,记者多次电话该校相关负责人,均未收到回复。

  杀人后企图割腕自杀

  李女士称,案发当晚8时48分前,姚淑还一直与她在微信上聊天,但晚9时后,女儿就未再回复。

  有同学称,晚10时30分,学校宿管老师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姚淑、王恒均未回宿舍,后对两人寻找,但未果,打电话也没人接。半小时后,王恒给值班老师发回一条短信,说他跟姚淑一起,两人手机均快没电,让老师放心。随后老师多次联系王恒,其电话无法接通,而姚淑关机。

  据知情人介绍,王恒自称案发当晚,在姚淑主动要求的情况下,他和姚淑发生性关系,后姚淑反悔,称要将此事告诉老师,害怕被告发,他用手将姚淑勒死。之后,他将姚淑拖至中间教室,并拿走其手机翻墙逃走。监控资料显示,19日晚10时02分,王恒确实翻墙外出。

  据悉,王恒逃走后,打车到市区一家酒店入住,后在酒店浴缸内企图割腕自杀。因自杀未果,5月20日早上,王恒将涉嫌杀人的事情告知其母亲。

  案发后,王恒被警方带走。

  母亲怀疑女儿遭强奸

  5月2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王恒被警方刑事拘留,经检方批准,6月25日被逮捕。警方认定,杀害姚淑后,王恒将姚淑的苹果6s手机拿走,涉嫌故意杀人和盗窃。

  9月22日,此案被移交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其间,学校向姚淑的家人进行了赔偿。

  据尸检报告显示,姚淑身体损伤主要位于颈部,被鉴定为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李女士称,在法医鉴定机构见到姚淑时,她嘴部和右脸肿胀,鼻子大量出血,头部有伤口,脖子有勒痕,身上有淤青。“我怀疑王恒在实施犯罪时使用过暴力。”

  此外,李女士并不认可王恒所说的女儿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认为女儿遭到强奸。“他们以前有矛盾,怎么会主动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他怎么要杀她?此外,尸检报告上显示我女儿处女膜新鲜撕裂,她一直很乖很纯洁,不可能乱来的。”

  就尸检报告结果,李女士向检察院提出了补充鉴定申请,申请对被害人具体死亡时间、是否遭受新型毒品作用、是否存在骨折、头颞部损伤形成原因、臀部裤子处大量血迹的形成、颈部是否遭受其他物体作用等进行补充鉴定。同时,李女士还申请侦查机关补充提交今年5月20日鉴定机构对被害人尸体表面检查的书面报告。

  “我只想彻查女儿死亡的真相。”李女士说。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关键词:高中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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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ip:111.206.36.9 11天前  
中国法律不应该放在18岁,中央领导应该考虑中国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男孩,女孩成,成熟早,在判行上应该放男孩16岁,强坚和杀人,两,对,两罪并罚,应该判死行,中国法律应该改一改,也是和中国未来发展
匿名 ip:27.205.206.134 2016-11-17前  
非法行医出人命,山东潍坊市卫生局、公安局执法犯法,发生命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护伞,有媒体报道为证;《山东诸城是否非法行医?为何立案如此艰难?》《山东诸城非法行医家属讨公道不能陷入死胡同》报道后知错不改,山东潍坊市政不压邪、关系案保护伞特别严重,法律虽是中央定,到了潍坊不适用。依法治国政策好,潍坊仅仅喊口号!!!
匿名 ip:27.205.206.134 2016-11-17前  

依法治国政策好,到了潍坊就乱搞。山东潍坊真腐败,发生命案把案埋。卫生局会造假,公安局会枉法。非法行医维权难,案件难于上晴天。黑诊所势力大,买通上级干预法。天高皇帝远,潍坊无人管。卫生局胡善清,见财眼开你就中。权钱交易保护伞,到了潍坊无人管,潍坊非法行医忙,执法部门保护航。法律虽是中央定,到了潍坊不适用。依法治国就是好,潍坊仅仅喊口号!!!
发帖人;徐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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