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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16岁高一女生在教室内遇害 邻班男学生疑强奸后将其杀害自称过失杀人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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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我的评论

  • 匿名 ip:111.206.36.9 11天前   中国法律不应该放在18岁,中央领导应该考虑中国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男孩,女孩成,成熟早,在判行上应该放男孩16岁,强坚和杀人,两,对,两罪并罚,应该判死行,中国法律应该改一改,也是和中国未来发展

  • 匿名 ip:27.205.206.134 2016-11-17前   非法行医出人命,山东潍坊市卫生局、公安局执法犯法,发生命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护伞,有媒体报道为证;《山东诸城是否非法行医?为何立案如此艰难?》《山东诸城非法行医家属讨公道不能陷入死胡同》报道后知错不改,山东潍坊市政不压邪、关系案保护伞特别严重,法律虽是中央定,到了潍坊不适用。依法治国政策好,潍坊仅仅喊口号!!!

  • 匿名 ip:27.205.206.134 2016-11-17前  
    依法治国政策好,到了潍坊就乱搞。山东潍坊真腐败,发生命案把案埋。卫生局会造假,公安局会枉法。非法行医维权难,案件难于上晴天。黑诊所势力大,买通上级干预法。天高皇帝远,潍坊无人管。卫生局胡善清,见财眼开你就中。权钱交易保护伞,到了潍坊无人管,潍坊非法行医忙,执法部门保护航。法律虽是中央定,到了潍坊不适用。依法治国就是好,潍坊仅仅喊口号!!!
    发帖人;徐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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