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专访陈道明:我不拍抗日“神剧”和伪历史剧 理解小鲜肉他们也要生存(图)

 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3-11 11:01:48
导读: 央视网消息:在接受央视两会面对面的采访中,全国政协委员、演员陈道明对圈内一些演员的职业精神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全国政协委员演员陈道明全国政协委员、演员陈道明有些演员职业精神远远不够记者:当您看到这些,一夜就能成为爆红的一些明星,可能他们的片酬,比您不知道高多少的时候,您什么心态?陈道明:并不是我们拿...

专访陈道明:我不拍抗日“神剧”和伪历史剧 理解小鲜肉他们也要生存(图)

 

央视网消息:在接受央视两会面对面的采访中,全国政协委员、演员陈道明对圈内一些演员的职业精神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全国政协委员演员陈道明

全国政协委员、演员陈道明

有些演员职业精神远远不够

记者:当您看到这些,一夜就能成为爆红的一些明星,可能他们的片酬,比您不知道高多少的时候,您什么心态?

陈道明:并不是我们拿多少钱,应该不应该,也不是他们拿多少钱,应该不应该,是不是你认真地完成了你的职业。

记者:您理解的您的职业,应该是什么?

陈道明:职业操守。

记者:是什么?

陈道明:认真工作,全心创作,各行各业的职业精神,我觉得都是一样的。

记者:如果用这样的职业精神,您去衡量一下,现在出现的所谓的明星的话?

陈道明:我觉得好的还是大多数,我也跟很多年轻演员接触过,他们有的时候也说,说我们没办法,他们也要存活呀,有时候不能不随波逐流,这个天体这个漩涡,它的力量之大,是每一个粒子组成的,这粒子是谁呢,就是我们,当你卷进这漩涡的时候,你好像是被动卷进去的,但是你到了里头就成了动力。

记者:可以不进去吗?

陈道明:可以。

记者:要付出什么?

陈道明:被边缘化,所以我也非常理解他们,现在我觉得问题出在,不出在他们年轻上,也不出现在貌美上,是他们没有一个正确的职业观,你干这个职业,现在动不动,什么手破了,什么哪儿摔伤了,什么冬天在水里头,夏天穿着大皮袄,变成了一个演员的功劳,你就是干这个的,你拿的就是这份钱,人家清洁工早上4点起早,你还在被窝里怎么说呢你的职业就是这个,然后还把它当作敬业,你演员就应该吃苦,就应该吃这样的苦。

演员自我要求必须严格

演员是文化作品的重要承载者,演员的职业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精神产品的质量和社会效果。而一个民族文化欣赏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整个民族的文化气质,作为一名演员,陈道明对自己有明确的要求。

陈道明:有些剧我不拍。

记者:什么剧不拍?

陈道明:抗日神剧我就不拍。它不光是一个电视剧的问题,牵扯到一个正确的历史观问题,我想“90后”“00后”“10后”,将来看现在的抗日剧,是不是认为抗日就是那样,穿着皮大衣,拿着驳壳枪,男的像潘安,女的像柳如是,是不是都是那样。

记者:还有什么不拍?

陈道明:伪历史剧,我说的伪历史剧,就是这个剧是完完全全不靠边的。

记者:您不觉得,您能做的实在是太少了?

陈道明:这个只有靠行业的文化自觉,我作为我们演员,提高自己的一个鉴别意识,文化觉悟一点点提高,辨识度一点点提高,这得需要多漫长的爬坡,反正我是这样,有些东西我是坚决不拍的,我就觉得文化问题,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给老百姓到底端上什么样的菜,吃什么样的饭,喝什么样的汤。

记者:作为一名演员,可以给这个社会输出一些什么?

陈道明:情感,人类良性的情感,对国家的情感,对亲人的情感,对族人的情感,其实每个人如果都有一种情怀的话,良性的情怀,我觉得不愁出好片子。

记者:所以从这个角度,演员对社会的责任是什么?

 

陈道明:你必须要鉴别这个东西,输出给社会,是不是能起到温暖人改变人的作用?

记者:因为演员他和普通人不一样,有一种放大的效应,别人会向你学的,所以你必须得用更严格的要求,去要求自己。

陈道明:我昨天在跟刘恒老师聊天,他就说我觉得我生活上拘谨,我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没有说你又可以花天酒地,你又功名利禄。

记者:您要舍哪一块儿?

陈道明:尽量净化自己吧。

记者:你要付出的是什么?

陈道明:我要付出的是约束,对自己的约束,不是什么话什么事都能做。

记者:所以这就是您明白了,现在有不少演员,他没明白这一点。

陈道明:慢慢碰钉子,我也再重复一遍,并不是他拿多少钱,我们不要聚焦这个,我觉得你拿这么多钱,是不是干了这么多的事,是不是你对得起观众,工作是怎么做的,我觉得我更看重的是这个。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