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罗田县初中文化男子冒充记者威胁写负面报道 敲诈县环保局5万元(图)

 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3-15 11:10:50
导读: 嫌疑人张某所持的假记者证。警方供图湖北日报网(荆楚网)两名初中文化的男子冒充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到罗田县招摇撞骗,某单位竟当场奉上5万元现金。3月14日,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被敲诈的是罗田县环保局。3月9日,罗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罗田某单位报警称:其单位被人敲诈勒索现金5万元,两名操河南口音...

罗田县初中文化男子冒充记者威胁写负面报道 敲诈县环保局5万元(图)

 

嫌疑人张某所持的假记者证。警方供图
湖北日报网(荆楚网)两名初中文化的男子冒充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到罗田县招摇撞骗,某单位竟当场奉上5万元现金。3月14日,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被敲诈的是罗田县环保局。
3月9日,罗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罗田某单位报警称:其单位被人敲诈勒索现金5万元,两名操河南口音的嫌疑人刚离开,希望警方处置。
民警迅速出击,在该单位附近将两名男子抓获,从其中一人身上搜出现金5万元。随后,民警将二人依法传唤至罗田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
据交代,两名嫌疑人分别是朱某和张某,来自河南省,是生意伙伴。他们听说某些记者的“宣传费”来钱快,便萌生假冒记者身份敲诈财物的念头。
于是,只有初中文化的嫌疑人花钱代办了某报社记者证,制作假实习记者证后,便开车沿着大广高速踏上行骗之路。
当天,两人行至湖北省罗田县时,认为山区小县的人应该好“忽悠”,便到县城寻找作案目标。在该县某单位,他们以工作不力为由,扬言采写该单位的负面报道,并索要12万元“宣传费”。
经过讨价还价,这家单位向朱某、张某支付5万元现金。两人走后不久,单位负责人觉得事情蹊跷,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3月14日,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被敲诈的单位是罗田县环保局。随后,记者致电该局确认了受骗事实,但工作人员未透露5万元现金的支付渠道和名目。

罗田县初中文化男子冒充记者威胁写负面报道 敲诈县环保局5万元(图)

 

张某化名为“高琛”的假身份证_看图王.jpg嫌疑人张某所持的假身份证。警方供图

罗田县初中文化男子冒充记者威胁写负面报道 敲诈县环保局5万元(图)

 

嫌疑人朱某_看图王.jpg警方讯问嫌疑人朱某。警方供图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