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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王宏江简历

 1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参考消息  发布时间:2017-07-10 17:00:02
导读: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宏江同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决策使用财政资金,送给他人礼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王宏江简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宏江同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决策使用财政资金,送给他人礼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宏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王宏江简历

  王宏江,男,汉族,1965年9月生,天津市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河海大学水资源环境学院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1983年 先后任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处干部、副科长、科长,天津市水利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副经理

  1994年 先后任天津市引滦工程处副书记、副处长、书记、处长,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局)局长助理

  1997年 天津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局)副局长

  2003.09 天津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8.03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书记

  2012.06 天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中共宝坻区委书记

  2013.01 天津市政府副市长

  2013.03 天津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2 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7.05 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


关键词:王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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