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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新规落地,瑛泰医疗巨额海外并购违规实锤,上海市主管部门该何去何从?

 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6-7-6 19:43:51
导读:2026年7月1日,新版《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落地实施,国家进一步收紧境外投资穿透式监管,明令严打拆分股权架构、隐瞒境内资金来源、未备案先行交割等规避ODI监管的违法行为。就在新规全面施行的当下,一份完整实名举报材料已送达上海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详实证据完整佐证港股上市...

2026年7月1日,新版《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落地实施,国家进一步收紧境外投资穿透式监管,明令严打拆分股权架构、隐瞒境内资金来源、未备案先行交割等规避ODI监管的违法行为。就在新规全面施行的当下,一份完整实名举报材料已送达上海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详实证据完整佐证港股上市企业上海瑛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瑛泰医疗”)计划斥资1.077亿美元收购开曼公司ValgenHolding Corporation(德晋医疗)部分股权,存在全程规避法定ODI备案、未备案即完成股权交割、搭建多层境外架构隐匿境内出资、无序转移境内资金等多项重大违法事实。而知情人士透露,涉事企业正多方疏通人情渠道试图突破监管限制,个别部门负责人甚至计划无视确凿举报证据,违规为该违法项目出具ODI备案手续。新规之下,面对证据确凿的跨境投资违规案件,上海发改、商务主管部门究竟该坚守监管底线从严处置,还是放任人情干预突破法规红线,已然摆在监管机构面前一道不容回避的考题。

全套举报材料形成闭环完整证据链,足以证实瑛泰医疗存在主观故意规避监管的行为,不存在任何合规变通、从轻处置的空间,多项违规事实完全契合新规重点整治的违规类型。

第一,本次并购超九成资金均由境内母公司(瑛泰医疗)全额兜底供给,其设立的香港境外平台仅自有460万美元资金,远不足以覆盖1.077亿美元收购德晋医疗的总并购价款。全部交易资金依靠境内主体跨境增资、内保外贷、专项境内贷款等方式输送出境。对照国家发改委11号令以及现已生效的国务院对外投资新规,只要由境内企业出资、担保兜底支撑的境外并购项目,均属于必须事前完成ODI备案的对外投资范畴,根本不属于无需前置审批的境外自有资金再投资,企业刻意混淆资金属性本身就是蓄意规避监管。

第二,该企业在未取得发改委、商务委任何备案文书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首期约600万美元股权交割,属于法规明文禁止的“未备先投”违规行为;同时人为搭建多层嵌套境外股权架构混淆资金源头,妄图用简易事后报备替代法定前置审批,主观规避监管的意图十分明确,绝非企业对合规政策认知不足导致的无心疏漏。依据国务院837号令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企业未履行对外投资备案手续擅自先行交割投资款项,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且可在3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新的对外投资备案申请,或是对其施以1至3年期限的对外投资业务禁止限制。

第三,企业刻意赶在7月1日新版对外投资规定落地前突击完成交割,意图借新旧法规交替节点钻监管漏洞。而如今新规已正式实施,制度层面进一步压实境内投资方主体责任,严禁隐匿资金流向、绕开事前备案等投机操作,瑛泰医疗整套收购德晋医疗的交易方案,正是本次新规重点打击的典型违规模式。

从现行法律法规及新版国务院规定来看,针对此类重大违规境外投资项目,法定处置路径清晰明确,监管机关无自由裁量放水的空间。监管部门理应第一时间叫停1.077亿美元收购德晋医疗项目剩余股权交割流程,封堵剩余资金出境渠道,穿透核查全链路跨境资金、担保、股权协议;依法对企业处以投资额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十的行政处罚,限制其境外投资业务办理权限;结合837号令第二十七条处罚要求,针对其先期违规交割约600万美元境外投资款项的违法行为,作出3年内不予受理其新增对外投资申请,或是1—3年内禁止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惩戒决定;若查实企业通过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欺骗手段申请备案,应当直接撤销全部备案手续,同步追责企业核心高管,情节严重、涉嫌经济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现有实名举报线索、完整违规证据全部移交至监管部门后,发改、商务机关法定履职义务是立案核查、叫停违规交易,绝非无视事实、违规出具备案文件。

在国务院对外投资新规正式落地、实名举报已完成受理、违规事实证据确凿的背景下,上海发改委、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是否会无视法律法规与举报线索,滥用行政审批职权顶风而为呢?

伴随新版对外投资规定全面实施,穿透式监管成为硬性监管准则,不存在特殊企业、特殊项目例外。面对企业四处托关系谋求违规审批、个别干部意欲突破法规底线放行的风险,上海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外汇局上海分局必须严守三大监管底线,杜绝权力寻租架空国家监管制度。

第一,即刻暂停瑛泰医疗全部ODI备案受理、审核流程,以全套举报线索为基础开展全链条穿透核查,完整梳理跨境资金流转记录、内保外贷担保合同、多层境外持股架构,在全部事实核查清楚前,绝不出具任何备案、核准文书,坚决杜绝一边核查一边审批、带着违法问题放行项目。

第二,严格按照举报诉求与新规要求处置违规并购,全面终止本次1.077亿美元收购德晋医疗项目剩余股权交割,封锁相关资金跨境出境通道;经核查确认企业蓄意隐瞒交易实质、虚假申报合规信息后,依法撤销所有相关备案材料,结合837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针对先期600万美元违规交割行为作出惩戒,处以高额罚款,纳入企业失信惩戒名单,三年内限制其全部境外投资申报资格,同步对企业实际控制人、核心负责人单独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第三,同步联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公职人员履职专项督查。针对企业托人打招呼、干预审批流程、意图徇私放行违法项目的相关线索,纪检部门同步进驻发改、商务审批岗位,逐一厘清领导责任、一线经办责任,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分;一经查实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彻底斩断违规资本与公权力之间的利益勾兑链条。

境外投资备案是守护国家跨境资本安全、规范境内企业海外投融资市场秩序的法定刚性红线,绝非可松可紧、因人变通的弹性流程。上市公司搭建多层境外架构规避ODI事前备案,斥资1.077亿美元收购德晋医疗且擅自完成大额资金先行交割,本身已是严重投机违法行为;手握法定审批权限的公职人员如若再突破规则、违规放行,等同于用公权力为违法企业背书,双重践踏法律法规权威性。如今2026年7月1日国务院新版对外投资规定已正式实施,监管标准全面收紧,面对瑛泰医疗这笔证据确凿的亿元级违规海外并购,上海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如何履职、作何处置,全社会均拭目以待。

来源:https://xueqiu.com/6550780468/39867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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