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正文

法律知识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订立格式条款有何注意事项

 4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6-03 14:55:51
导读:核心内容:订立格式条款有何注意事项?订立格式条款时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要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格式条款若有相关情形,该格式条款无效。还有对某些事项进行免责,格式条款无效。接下来律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

核心内容:订立格式条款有何注意事项?订立格式条款时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要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格式条款若有相关情形,该格式条款无效。还有对某些事项进行免责,格式条款无效。接下来律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为维护公平、保护弱者,法律法规对格式条款进行了限制,在订立格式条款时应主要以下事项:

  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中“采取合理的方式”是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

  三、格式条款有以下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采用格式条款就以下事项进行免责的,该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五、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六、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