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单位是违法的,你可以就此事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仲裁。 我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随时可以离职?可以,你不但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依据第46条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我是否可以索要12月份的工资?既然你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也... |
单位是违法的,你可以就此事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仲裁。 我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随时可以离职?可以,你不但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依据第46条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我是否可以索要12月份的工资?既然你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也无权扣押你的工资。 我的离职对公司造成“损失”,我该赔偿么?是因为单位违反劳动法,你合法随时离职的,单位无权要求你赔偿。单位却要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损失。 你可以的要求1.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要求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要求单位支付5个月的双倍工资。3.依据社会保险征收条例,向社保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5个月社会保险。4.单位克扣你12月份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逾期不给予的,可以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克扣工资部分25%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1、他们的法律依据是:在试用期内辞职,应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而你在离职的时候,没通知他们;
2、你应该回去一趟,口头交待一下,或办理一下交接方面的手续等。否则,如果涉及到行业竞业限制的话,你将说不清楚;
3、回去口头交待时,记着,就以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为由,有权离职,因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没有保障,再因不签劳动合同,自己年轻不懂法,因年轻气盛而没提前三天打招呼,没能办理相关手续等,口头说一声道歉对不起的话;
4、奉劝一句:住旅店走的时候,也得打声招呼,对吧?何况在单位,走的时候,肯定要有工作交接的,你这么作,到了仲裁的时候,会引起仲裁员反感的,懂吗?
5、企业没有在满一个月开支,但也没差几天,也没欠你工资,这方面不能做为你申诉的理由,不太充分,而且单位也是事出有因(总经理不在家)。
补充: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形式的协议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有可能受合同法的保护,但合同法不适用于劳动争议案;
你的问题关键就在于,没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单位怎么能办理社会保险呀?去办,单位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病呢吗?所以,你的理由,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单位不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外,也不给办理社会保险。这样,你的辞职理由就很充分了,但也要和企业打招呼才能走,不管他同不同意你离职,只要提前三天告知,三天后再走,你就什么毛病也不犯。
回去一趟,说点表面上的软话,你也丢不了什么,怕什么呢?大大方方的,男子汉大丈夫,要拿得起放得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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