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合同纠纷 > 正文

法律知识

职工隐瞒病情属欺诈行为

 17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15-07-20 19:16:25
导读:【案情回放】小林因摔下楼梯受伤而摘除了右肾,几年后,恢复了健康的小林参加了某银行的招聘。在填写招聘体检表时,小林在“腹腔脏器”一栏写了“正常”,“审查意见”栏为“健康”,其后,小林被正式录取。一个月以后,有人告知银行小林的实情,于是银行便派员带小林到医院做B超检查。检查结果证实:小林“右肾摘除,左肾...

【案情回放】

小林因摔下楼梯受伤而摘除了右肾,几年后,恢复了健康的小林参加了某银行的招聘。在填写招聘体检表时,小林在“腹腔脏器”一栏写了“正常”,“审查意见”栏为“健康”,其后,小林被正式录取。一个月以后,有人告知银行小林的实情,于是银行便派员带小林到医院做B超检查。检查结果证实:小林“右肾摘除,左肾正常”,遂以小林“存在严重身
体缺陷、不符合有关要求”为由,解除了小林的劳动合同。小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认为,小林未向银行如实告知健康情况,银行了解真实情况后,根据内部规章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小林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撤销银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

员工隐瞒病情,单位就可在试用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

支持者认为,员工在填写体检表时,若故意隐瞒重要病情,使单位作出了错误的判断,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在此情形下签订的合同不是单位真实意见的表示,待单位查明实情后,完全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不符合录用条件员工的劳动合同。

反对者认为,单位应着重考察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其前提条件是录用条件必须合法。有些被隐瞒的病情并不影响正常工作,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就业歧视行为。

【忠告】

银行之所以在此案中败诉,首先是诉讼思路错了。如果当初不以员工所隐瞒的病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是以员工缺乏诚信,因而不适合在诚信要求极高的金融机构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许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