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并凭此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在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的,继承人只需持公继承权公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办理。 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遗嘱,也未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对存款的继承权...查看更多>>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查看更多>>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属于本条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查看更多>>
一、应注意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查看更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Χ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查看更多>>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Χ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查看更多>>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但《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同时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查看更多>>
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查看更多>>
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人方式。我国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 单方申请,双方地位平等。人事争议发生后,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争议事项属于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仲裁机构都应当...查看更多>>
受理范围 根据《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 1、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2、事业单位与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 3、社...查看更多>>
一、申请人必须与人事争议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是指人事争议发生后,根据法律规定将争议提请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解决的当事人。认定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人事权利和履行人事义务而发生的各种纠纷。当然,这里的事业单位的人事...查看更多>>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人事争议仲裁的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就人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进行仲裁。 2、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是双方或单方“自愿提交”。 3、...查看更多>>
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该视情况而定,从法律的角度,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两种类型。 离婚协议书是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这种只是成立,但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 因为,离婚是法律行为,双方如果要离婚,就必...查看更多>>
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是:(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当时任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信。涉及到财产分割,你可以准备相关的...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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