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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屋顶玩被高压线击中谁担责

2015-05-20 11:49:15 | 李华阳 | 25人浏览 | 0人评论

男孩屋顶玩被高压线击中谁担责

5月16日下午,一名10岁左右的男孩爬到屋顶上玩,没想到头顶就是十千伏的高压线,男孩身体进入高压弧后,一个比篮球大的火球当场把男孩击倒,附近热心市民发现后,找来梯子上房救人。当日下午,记者赶到华山路陇海路北100米路东侧的洛达庙新村村口,消防队员和热心市民正猫着腰站在屋顶,一名消防队员抓着一名10岁左右男孩的腿,顺着梯子往下走,另一名消防队员用一根绳子拴着男孩的腰部。男孩的裤子碎成一条一条的。安全到地面后,男孩被送到地质医院抢救。地质医院大夫介绍,男孩外伤主要在双腿,心脏和肾等内部器官需进一步检查。

(来源:新浪新闻 原标题:郑州男孩屋顶玩被高压线击中 火球腾起比篮球大)

 

李华阳律师:《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压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本案中,男孩被十千伏的高压线电伤,不存在故意或不可抗力,相关经营者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男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高压线与民居的距离不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相关经营者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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