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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股票专家诈骗3000余万元

2020/8/1 12:59:03 作者:李华阳 0人浏览 0人评论

今年3月初,家住平顶山市石龙区的高女士在网上看到一条关于股票授课的信息,对方声称“稳赚不赔”,抱着试试的心态,高女士添加了“股票分析师”孙某的微信,并在手机上下载了“某矿证券”App软件,其间一直通过微信向“专家”学习“炒股秘籍”。4月8日开始,高女士陆续通过该App软件充值25万元,至4月21日发现通过该App软件不能提现,在向“专家”询问情况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高女士赶紧报警。来源:大河网 原标题:冒充股票专家诈骗3000余万元 平顶山警方打掉一诈骗团伙 编辑:姜秋霞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客观上孙某有冒充称自己是股票分析师、专家的诈骗行为。使高女士陷入错误的认识,而作出向App软件充值的意思表示,导致了高女士25万元的财产损失结果。孙某明知自己的诈骗行为会导致别人财产损失结果,并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并且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孙某构成诈骗罪的罪名成立。

相关法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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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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