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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律师丨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作者:张彬  发布时间:2017-10-12 1:29:11  1人浏览 0人评论

在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劳动关系是基础,没有了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谈及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工伤待遇等问题的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一定不能忽视了这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525日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一条与第二条比较明确具体地罗列出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保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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