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教育部:600所本科学校转型表述不准确

 21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6-29 18:54:14
导读:国新办今日举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针对此前“600所地方本科高校将实行转型,向应用技术型转,向职业教育类型转”以及“高考[微博]将分为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学术型人才的高考两类”的说法,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介绍,教育部将引导和支持部分有意愿、有条件的本科高校转型...

国新办今日举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针对此前“600所地方本科高校将实行转型,向应用技术型转,向职业教育类型转”以及“高考[微博]将分为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学术型人才的高考两类”的说法,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介绍,教育部将引导和支持部分有意愿、有条件的本科高校转型。有媒体提问,“这是不是意味着,有一些普通高校要转型成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对此解释,“许多媒体报道‘要推动600所本科学校的转型’,这个表述是不准确的。”

  葛道凯介绍,国务院发文要推动一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转型发展的核心是要建立中国高等学校的分类体系。先从现有的本科高校划出一部分,推动它们更多地培养应用型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转型学校可以是新建学校,也可以是历史悠久的学校;可以是学校里绝大部分专业都转型,也可以是一部分专业转型。对于独立学院,如果它们是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鼓励它们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的高等学校。对于2000年以后新设的高等学校,鼓励它们转型为应用技术型学校。

  此前,“高考将分为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学术型人才的高考两类”的表述也备受关注。对此,葛道凯回应,“高考改革非常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部和有关方面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和制定总体方案,会择期公布。”

  葛道凯介绍,根据去年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高等职业学校招生有传统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对口招生、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某些专业的长学制培养等6种途径。他介绍,通过传统高考升入职业院校的考生数量会逐步减少。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