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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题:“中国高铁第一人”:执着参选院士巨额索贿——张曙光受贿4700余万元一审被判死缓(新华网 10月17日) 刘志军的“心腹”,中国高铁第一人的张曙光于17日上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打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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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题:“中国高铁第一人”:执着参选院士巨额索贿——张曙光受贿4700余万元一审被判死缓(新华网 10月17日)
刘志军的“心腹”,中国高铁第一人的张曙光于17日上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打虎”行动的又一大收获,更是为社会清除了一大“害虫”。彰显了中央反腐的决心,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弘扬了社会正气。
张曙光不是腐败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再往深处思考,张曙光的死缓只不过是反复之路上的一面“镜子”罢了,反射出的是我国官场所存在的现在状况,从这一面“镜子”中更能让我们看清楚其中所存在的问题。
张曙光其实并不“孤单”,许多落马官员都存在贪污受贿金额巨大时间长、范围广等明显特征,“职务之便”更是成为了官员敛财的“工具”,今日张曙光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其咎由自取、自食恶果。
张曙光涉案时间跨度从2000年至2011年,这长达12年的腐败之路可以说是走得风生水起、一马平川,然而这硕大一只“害虫”居然能在众目睽睽之下“隐藏”得这么好,其实在是“技艺超群”,这其中当然少不了刘志军这把“遮阳伞”。这将官官相护是暴露的一览无余,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更是将监督检查的尊严践踏得“体无完肤”。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来都极力主张“政企分开”,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官商勾结,暗地里勾肩搭背的情况是屡禁不止,甚至是形成某种“惯例”,这与“政企分开”的主张是背道而驰。说到底还是某些官员手中的“权利”的作祟,靠权利拉帮结派、侵占社会利益,靠权利对企业吃拿卡要、破坏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甚至以权利干涉商界,扰乱社会发展秩序,其后果不堪设想。
张曙光这面“镜子”也让我们认清了一个事实,反腐之路漫长坎坷,反腐的目的并非将多少官员送进“高墙”,而是要从根源上去杜绝“腐败”的产生,如果不从源都抓起,往往会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以往的“贪官污吏”是最好的“镜子”,反射出的正是“反腐”路上继续解决的问题,将重心放在查摆问题与解决问题上,“反腐路”才能走得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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