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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默许局长卖教师转公名额:一个名额3万块

 4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2-09 19:13:47
导读:近日,连云港市灌云县原教育局局长祝某被多人实名举报,举报者称,祝某在其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权在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过程中谋取私利,4年间,200多个“民办教师转公办”名额被卖掉。实名举报教育局长4年变卖200余名额近日,一封《举报灌云原教育局长涉嫌卖指标》的实名举报信在网上流传,该举报信称,199...

近日,连云港市灌云县原教育局局长祝某被多人实名举报,举报者称,祝某在其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权在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过程中谋取私利,4年间,200多个“民办教师转公办”名额被卖掉。

实名举报

教育局长4年变卖200余名额

近日,一封《举报灌云原教育局长涉嫌卖指标》的实名举报信在网上流传,该举报信称,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32号文件《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有步骤并且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并且要有计划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然而,连云港市灌云县教育局原局长祝某却涉嫌利用职权将文件中“招收合格民办教师转公”和“民办教师进入师范后转公”这两项指标中的大部分以每人3万元钱变卖给社会上人员及县政府机关一些官员亲友,“1997到2000年4年共变卖了200余名额,牟利600多万元。”举报信中不只有指责,还有例子。

其中提到一位当事人刘某,称其在转为公办教师之前,身份是灌云县小伊乡粮管所下岗职工,“3万元钱买入转公后进‘灌云转’(当时培训机构)学习,毕业后直接转公办教师,刘某现任灌云县新村小学教师。”而刘某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身份,是现任灌云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于某的爱人。除了刘某外,举报信还提及另外3位同一时期转公的老师。

举报信称,自2004年起,对于祝某涉嫌违纪的行为,多位举报人就开始不断向有关纪检和信访部门反映,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在反映问题过程中,还遭遇欺骗以及威吓。

举报信最后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继续调查此事,并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997年32号文件重新落实“民办转公办”问题,要求彻底清退靠花钱“买来”的冒名人员,并且赔偿因“名额被占”而造成的多年经济损失。

举报信落款处共留下了36位举报人的姓名,其中部分举报人还留了手机号码。

教育局回应

3万元收费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记者于2月6日找到了灌云县教育局对此事进行了解。灌云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于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

一是程序公开透明,未获资格因违反国家政策。据灌云县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介绍,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后,灌云县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工作,当年的工作完全是敞开的、透明的。这位负责人称,按照文件中提及的“关、转、招、辞、退”5字方针,灌云县按步骤开展工作,坚决辞退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对于符合条件的合格民办教师,全部可以给予转公,在这些符合条件的人中,当年确实存在一些人没有转公成功,但是这其中是有原因的,“比如有的人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是不存在占用名额,3万元是培训费。据介绍,上个世纪末,灌云县幼儿和小学教育师资队伍严重不足,当时,经灌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该县教师进修学校新办小学和幼儿教育培训班,计划各招收200名学员,“这个计划根本没有占用当时民转公的一个名额,是另外的。”按照计划,小学教育师资培训班培训费3万元,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毕业证书,享受中师学历待遇,参加教育局计划指导下的双向选择,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幼儿师资培训费则为1.5万元。

三是被举报人当年还不是局长。据灌云县教育局上述负责人回忆,灌云县教育局在落实《灌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998】5号)精神的时候,当时的教育局长并非祝某。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祝某的举报,经了解后该局认为纯属子虚乌有,“而且当时的收费是经县里开会研究决定的,没有人敢私自收费,更不可能出现变卖赚取。”另外,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当年的招生要求,被举报的刘某等人完全符合条件,而其特殊身份与转公资格并无太大关系,“当时她的丈夫还只是乡镇的一位干部,与教育没有关系”。

四是民办老师、代课老师工资待遇均获保证。据了解,目前灌云县还有100多位民办教师在岗,这些民办教师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都是参照公办教师执行,其退休后的养老等问题都有相应保障。

 

 

关键词: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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