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毛泽东一生中遗憾的事情

 6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3-12 17:59:56
导读:解密毛泽东主席一生的四大憾事!毛泽东情绪激荡,他的不宁静是显而易见的,似乎有个念头在心中渐渐酝酿成熟,就要跳出来。随着胸膛的猛烈起伏,他深深地。 1948年3月23日,队伍行军到川口。中央机关要从这里渡河了。河滩上,山坡上,站满了欢送的人群。岸边停泊了十几只木槽船,船工都是粗犷剽悍的小伙子。毛泽东上...

解密毛泽东主席一生的四大憾事!
毛泽东情绪激荡,他的不宁静是显而易见的,似乎有个念头在心中渐渐酝酿成熟,就要跳出来。随着胸膛的猛烈起伏,他深深地。

 


1948年3月23日,队伍行军到川口。中央机关要从这里渡河了。河滩上,山坡上,站满了欢送的人群。岸边停泊了十几只木槽船,船工都是粗犷剽悍的小伙子。毛泽东上了第一条船,周恩来、任弼时上了第二条船,陆定一和胡乔木等首长上了第三条船。

毛泽东情绪激荡,他的不宁静是显而易见的,似乎有个念头在心中渐渐酝酿成熟,就要跳出来。随着胸膛的猛烈起伏,他深深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突然转身望着随行的警卫人员:“你们谁敢游过黄河?”

 

毛泽东紧接他的话头嚷起来:“那好极了!来,咱俩不用坐船,游过去吧。”


我本是搀扶着毛泽东,闻声一哆嗦,差点吓得叫起来。幸亏我没叫,毛泽东是听不得激的,我若叫喊,他一旦认真起来,后果就不得而知了。

那一刻,船上出现了尴尬的沉默。不知谁小声喃喃:“今天不行的,现在是凌汛期。”


孙勇忙接上说:“今天河里有大冰块,不能游了。”

毛泽东哈哈大笑:“不能游了?哈哈,你们是不敢呵!”他转而望着焦油一般浓稠的黄河水,望着那泡沫飞卷的浪花和漩涡,似乎在思考,在估量,在比较……忽然,他长长叹了一口气,像是自言自语,又似是说给大家听:“你们藐视谁都可以,但是不能藐视黄河,藐视黄河,就是藐视我们这个民族。”

行船绕过一片淤沙,渐渐靠近东岸。大家都热烈地望着东岸成群结队赶来欢迎的群众,毛泽东却再次回望黄河,长叹一场:“唉,真遗憾!”

我的理解,他是遗憾未能游黄河。


二:

1962年4月19日,毛泽东的机要秘书高智,准备离开中南海,调西安去工作。高智也是跟随毛泽东转战陕北,随毛泽东一道东渡黄河的老同志。

毛泽东咝咝作响地吸几口烟,沉思着说:“我们东渡黄河的时候,你还记得吧?我的老青马被挤下黄河,它游了上岸。”毛泽东略停片刻,又说:“转战陕北时,你经常打前站,号房子。这一次你还打前站,我随后就来。我到陕西后,要骑马沿黄河走一趟。我要走一趟……”

在北京,高智见到毛泽东,他先汇报家庭情况,自己学习和工作的情况,他说:“当初好高骛远,给主席写的那个学习计划,我没有完成,工作一忙就放下了。”

毛泽东详细询问了西安到北京的沿途情况,他说:“我也有些好高骛远。我要骑马沿黄河走一趟,可是脱不开身,一直不能如愿……我对陕北是有感情的。我在江西呆的时间短,在延安呆的时间长,我还是要回去看看,吃陕北的小米,沿黄河走一趟。”

但是,毛泽东终于未能如愿。

高智给毛泽东寄了小米。毛泽东收到了,表示感谢。他吃了陕北的小米,却未能沿黄河走一趟。

这是毛泽东生平的一大憾事。

 

未能见到台湾和大陆统一,大概是毛泽东生平感到最大遗憾的事情了。

毛泽东自己说过,他一生干了两件大事。没有解放台湾,为他干的第一件大事留了个尾巴,他的遗憾是可想而知的。

从 1953年起,毛泽东年年都要到海边,年年都要遥望大海说:“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他讲的有些话我记不清了,但可以感到,他愤怒“台独分子”远胜于愤怒蒋介石。因为蒋介石也坚持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在毛泽东身上,最能得到全中国人一致赞誉的,就是他维护中国尊严和民族利益的坚强决心

 

在导致毛泽东错误地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种种复杂原因中,我想谈一条。历史事实已经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也证明了这是毛泽东一生所犯的最大错误。但是,毛泽东毕竟是犯错误,与林彪、“四人帮”的罪行有本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毛泽东从主观上讲是有着许多良好愿望,比如,他很想清除党内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

毛泽东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情况是知道的。我和其他一些卫士离开时,他与我们的谈话,都少不了两项内容,一是夹着尾巴做人,二是坚持革命性,不能颓废泄气。


毛泽东发现他所亲手缔造的党和国家有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便一直“要想个办法”。我以为,这是他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原因之一。可是,他的这个“办法”被事实证明是错误了,带来的只是十年浩劫。

这是毛泽东最终的遗憾,也是历史的遗憾。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