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赵黎平 [保存到相册]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1日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赵黎平简历 赵黎平,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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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黎平 [保存到相册] |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1日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赵黎平简历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内蒙古通辽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
1969.04—1971.12,吉林省科左中期代力吉公社插队知青;
1971.12—1972.06,吉林省哲里木盟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工人;
1972.06—1979.07,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其间:1978.05—1978.12在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学习);
1979.07—1983.11,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侦察员,助理工程师;
1983.11—1984.12,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秘书科科员、刑侦科副科长;
1984.12—1990.08,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82.09—1985.10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1985.09—1986.01在内蒙古党校第一期政法短期培训班学习);
1990.08—1991.10,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10—1992.07,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07—1994.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4.02—2005.0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00.03正厅级)(2003.05—2005.05在公安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函授学院学习);
2005.03——2007.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2007.02——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07.06兼任武警内蒙古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7.12——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8.05—2008.08在中央党校科学发展观理论培训班学习);
2010.05—2012.0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0.09副总警监)(其间:2011.09—2011.1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班学习)。
2011.12.30增补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2.02—2012.0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2年7月21日,被免去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
2012.07 当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现已退休。
199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赵黎平为何从“好人”变杀人嫌犯
网友们热炒赵黎平昔日一段"好人论":"如果你不能做一个好人的话,肯定不会是一个好党员,也肯定不会是一个好官,也肯定不会是一个好警察。人性是有弱点的,人人都有,你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对社会有利而无害的人,这就是好人。如果连做一个好人没解决好,就不要奢谈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
为什么一些官员说得好却做不好?明明什么都知道,结果什么都做不到?知行脱节的背后,关键还在于没有弄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关系,特别是没有解决好“我是谁”的定位。拿赵黎平来说,他可能更多知道自己是一名官员,但不知道自己也是一名百姓;他可能更多知道手中的权力,并不知道自己也有责任;他可能更多享受权力的快感,并不知道也要依法办事。一旦有了认识偏差,很可能就会行动扭曲。
承认一些官员有正面的“半张脸”,并不是为了抹平其反面的“半张脸”,只是想说明人是复杂的,即便贪官、坏人也有正常的一面。拿赵黎平来说,为官生涯中,可能也做过一些漂亮事,说过一些漂亮话,写过一些漂亮文章。但是因其没有弄清“我是谁”,摆错了自己的位置,终把自己送上了一条不归路。如果这时候与赵黎平深谈,说不定他会有着一番刻骨铭心的感受。
原公安厅长、作协会员、涉嫌杀人,竟然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让人匪夷所思。一个官员一旦弄不清“我是谁”,做出了违法乱纪的事,等待的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身败名裂甚至绳之以法。所以讲,“多面官员”其实只有一种命运,遵纪守法有遵纪守法的命运,不遵纪守法有不遵纪守法的命运。这也提醒官员:说得好更要做得好,否则,只会让自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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