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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生“小饭桌”监管

 4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4-09 15:37:47
导读: 近日,南召县检察院针对该县学校周边“小饭桌”管理混乱、脱管的现象,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行政执法,并得到该局的积极反馈、落实。据了解,为给工作繁忙的家长和离家较远的学生提供饮食、住宿方便,近几年该县小饭桌越办越多,围绕寄宿学校周边“小饭桌”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链。检察官...

 

近日,南召县检察院针对该县学校周边“小饭桌”管理混乱、脱管的现象,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行政执法,并得到该局的积极反馈、落实。<?xml:namespace prefix="O">

据了解,为给工作繁忙的家长和离家较远的学生提供饮食、住宿方便,近几年该县小饭桌越办越多,围绕寄宿学校周边“小饭桌”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链。检察官在调研中发现,这些“小饭桌”均未登记备案,并且存在经营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开办场所简陋、设施简单、餐具消毒设备不完善等不同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生活。虽然这些小饭桌给学生带来了就餐的方便,但因长期的监管缺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小饭桌的食品安全,保证学生身体健康,今年四月初,南召县检察院针对全县学生小饭桌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小饭桌加强监督管理,并共同开展工作,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该局收到建议后,十分重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安排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学生“小饭桌”摸底和行政执法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南召县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学生小饭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规定了开办小饭桌应具备的加工经营条件、从业要求、备案登记事项等。对所有小饭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为检查合格、条件达标的小饭桌经营者颁发《小饭桌餐饮服务登记证》,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及时进行公告。

    据介绍,该局下一步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小饭桌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切实确保小饭桌的食品安全。(段文聪 徐梦)

 

关键词:南召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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