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新加坡新任总理李光耀之子李显龙 李光耀去后的新加坡大选

 2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9-06 11:34:52
导读:李光耀去后的新加坡大选这一次的选举是在新加坡已经进入了一个不同以往的历史阶段情况下进行的,因而有着指标性的观察意义,虽然大概还没到所谓新加坡政治的“分水岭”阶段。2015年的新加坡,确实是大事连连。在经历了3月时候建国之父李光耀去世和8月的建国50周年大庆后,8月25日新加坡总统应总理李显龙的要求解...

李光耀去后的新加坡大选

这一次的选举是在新加坡已经进入了一个不同以往的历史阶段情况下进行的,因而有着指标性的观察意义,虽然大概还没到所谓新加坡政治的“分水岭”阶段。

2015年的新加坡,确实是大事连连。在经历了3月时候建国之父李光耀去世和8月的建国50周年大庆后,8月25日新加坡总统应总理李显龙的要求解散国会,正式确定今年9月1日进行选举提名,9月11日为大选投票日。自2011年那次因为反对党强势崛起而因之令人印象深刻的大选后,新加坡再度举行全国性选举,依照新加坡所奉行的英国威斯特敏斯特政治体制,由所有适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国会议员,再由国会中的多数党组成内阁成为治理国家的执政党。众所周知,在过去五十多年来,新加坡唯一的执政党就是李光耀所创立的人民行动党,现任总理为李光耀63岁的长子李显龙。

新加坡大选在形式上的一大特点是倏忽而来倏忽而去,虽然大体上每五年举行一次,但并没有固定选举日期,而是在五年轮换之际由总理来随机决定,伸缩程度可以以数月或一年来计算。一旦决定大选,各党只有九天时间来进行提名和竞选。用《经济学人》的比喻,这就像只有一个回合的拳击比赛,多年来都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大个子对阵并痛殴若干瘦弱的对手,人民行动党的胜利每一次都是笃定的。

但是,这一次的选举是在新加坡已经进入了一个不同以往的历史阶段情况下进行的,因而有着指标性的观察意义,虽然大概还没到所谓新加坡政治的“分水岭”阶段。根本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反对党的力量日渐壮大,对执政党的挑战也越来越严重。另外,这也是新加坡第一次没有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大选。

平心而论,李显龙天资聪颖,从小又经历了极好的教育和培训,性格又远较乃父宽容敦厚,能团结人,其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优秀领导人。在他担任总理的过去十年,新加坡继续在繁荣富强道路上迈进,虽然遭遇国际金融危机,但增长率却不俗,城市面貌也大有改观,公民福利方面的支出也在增加。但世易时移,新加坡也在经历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情势变迁。其一是公民意识的崛起,新加坡人民越来越不喜欢执政党这种当选后强势的“父权”式做派,也不喜欢政府以各种理由来限制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其二,新加坡承平日久,年青一代没有经历过建国之初那些年的斗争和打拼(李光耀称之为“你死我活”的时期),把新加坡今日的成就在某种程度上视为理所当然,而对政府动辄念叨的“忧患意识”大不以为然,认为人民行动党政府是在威吓选民。

第三,新加坡社会如今面临着一些新兴发达国家通行的富贵病,如贫富差距加大,房价过高,外来移民压力等等,这些问题在一段时间内几乎无解。如李显龙自己在群众大会上所说的,就移民问题而言,如果新加坡对外籍劳工紧锁大门,“我们的经济会受损,公司将会缺乏人手,有些会倒闭”。但另一方面,如果引进太多外劳,“我们的社会将分崩离析,新加坡人会受到排挤,工作场所会显得陌生,我们的身份认同感会减弱”。政府只好在两个考虑之间走钢丝,李显龙所能做的,就是恳请人民理解,政府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是为了新加坡和新加坡人着想的。当然,不认同这一政策的选民,对这种苦口婆心的说辞恐怕很不以为然。

当然,这一次选举,人民行动党还是能继续保持其执政地位,这一是因为人民行动党本身并无大错,而反对党的力量相对而言还比较弱小。但长远来看,执政党赢得的票数相对减少,而反对党力量继续增长,这将是个大趋势。事实上,这在2011年大选时已经很明显了。那一年,工人党击败了新加坡前外长杨荣文领导的人民行动党团队,前所未有地拿下了一个集选区,一举夺得国会六个席位,创造了历史。在这一次选举中,从反对党推出的候选人来看,越来越多的新加坡精英如律师、工程师、经理和其他白领人士加入了反对党,这在这个岛国的选举史上,确实有着指标性的意义。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