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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取款余额变多 郑州男子怀疑银行引诱犯罪 许霆案始末

 9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3-10 17:46:56
导读: 银行取款余额变多,郑州男子怀疑银行引诱犯罪,怕变成第二个“许霆”。 许霆案始末  许霆,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2006年在广州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成为近年来司法界的著名案例。2008年,许霆被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郑州一...

    银行取款余额变多,郑州男子怀疑银行引诱犯罪,怕变成第二个“许霆”。 许霆案始末

银行取款余额变多 郑州男子怀疑银行引诱犯罪 许霆案始末

  许霆,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2006年在广州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成为近年来司法界的著名案例。2008年,许霆被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郑州一男子两次去银行取钱,卡上先后多出13.4万元。男子担心被银行陷害成“郑州许霆”,3月9日,银行领导表示:绝对不是陷害。
  两次取钱,卡上反而多出十余万元
  “我的银行卡,取了两次钱,卡上多了十几万,太吓人了。我怀疑他们故意陷害我,引诱犯罪。”3月9日,郑州市民葛先生向映象网投诉。
  葛先生说,他有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一年前借给了张先生做生意。年前快过春节的时候,张先生安排人去大学路与汝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左右路西的中国农业银行郑州金海分理处取款4.9万元。令人没想到的是,银行不但没有在银行卡上扣除4.9万元,反而存了4.9万元。由于这张卡经常有生意往来,多次转账,张先生并没有在意。在随后的转账之后,银行打来电话,告知葛先生卡弄错了,多了9.8万元。葛先生才知道情况。
  由于卡里的信息是葛先生的,葛先生担心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就协调张先生去还款。张先生先还了3万元。几天后,张先生又安排人前去取款4万,准备再次还款给银行。然而,令人更加没想到的是,银行再次出错:本来是取款4万元,银行却只扣除了4000元,少扣36000元。加上上一次取款变存款,卡上多出了9.8万元,这次又少扣3.6万元,卡上总共多出了13.4万元。扣除已经还掉了3万元,卡上还多出10.4万元。
  担心遇纠纷 变成“郑州许霆”
  “第一次弄错了,可能是无意的,但是,这同一张银行卡,同一个银行,几天时间,又出这事。我担心他们是故意设的圈套,涉嫌引诱犯罪。如果我不知道卡上钱多少,再取我卡上的钱,他们可能就告我不当得利或者非法侵占,把我抓起来。那我就变成郑州的许霆了,你说我冤不冤,怕不怕?”葛先生说,他怀疑银行在第一次出错后,故意设套,第二次想陷害他。
  葛先生说,自己叮嘱张先生一定不要动银行里的钱,避免成了“郑州许霆”。有了这一层的担心后,葛先生对银行十分不信任,甚至有些反感。
  葛先生说:“如果说银行是故意设套来陷害客户的话,银行涉嫌引诱犯罪,行为卑鄙;如果是银行无意间出的错,短短几天时间,同一个银行同一张卡两次出错,这样的银行,钱存在这里也没有安全感。经常出这样低级错误的银行,能把取款变成存款,就能把存款变成取款,那时候客户得多麻烦?”
  银行承认错误,绝对不是引诱犯罪
  3月9日上午,中国农业银行郑州金海分理处负责人称,在这件事上,银行绝对是无心的。“出错误的是两个岁数比较大的员工,目前,两人已经暂停工作,错出的钱也暂由两人自己垫付。我们会马上与葛先生协调解决此事。”这名负责人说。
  在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一名工作人员当时就联系了金海分理处的负责人询问此事。这名工作人员称,长时间办理存取钱业务,工作人员难免会出现一些低级错误。他再三保证:“银行绝对不是故意的,绝对不是引诱犯罪。我已经给他们行长说了,让他们尽快找客户协调解决问题。”
  “卡上的钱我不会动,但是他们必须得给个说法。”葛先生表示,银行这种涉嫌引诱犯罪的情况让他十分生气。只有银行过来跟他道歉,他才能坐下来协调解决此事。
  许霆案始末
  许霆恶意取款案,又称许霆案,发生于2007年、2008年判决的中国广州的一桩刑事案件。山西人许霆利用银行的ATM取款机发生故障,恶意取款17.5万元人民币,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经上诉后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的事件。
  案情简介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
  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
  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2007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案情结果
  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霆随后提出上诉,2008年3月,广州中院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许霆再度上诉,2008年5月,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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