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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旅馆老板自称“性学研究者”偷窥客人29年出书 中国偷窥隐私犯什么法?

 124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花边星闻  发布时间:2016-04-18 13:57:57
导读:  美国科罗拉多州曾经当过汽车旅馆老板的福斯(Gerald Foos)在过去29年中,通过假通风口偷窥旅客做爱、洗澡、上厕所,甚至把看到的一切做书面记录。参与其中的记者塔利斯(Gay Talese)将这些内容整理成文,以《偷窥者的汽车旅馆》为题发表在本周的《纽约客》杂志上。 据《纽约每日新闻》8日报...

美国旅馆老板自称“性学研究者”偷窥客人29年出书 中国偷窥隐私犯什么法? 

美国旅馆老板自称“性学研究者”偷窥客人29年出书 中国偷窥隐私犯什么法?

美国旅馆老板自称“性学研究者”偷窥客人29年出书 中国偷窥隐私犯什么法?

  美国科罗拉多州曾经当过汽车旅馆老板的福斯(Gerald Foos)在过去29年中,通过假通风口偷窥旅客做爱、洗澡、上厕所,甚至把看到的一切做书面记录。参与其中的记者塔利斯(Gay Talese)将这些内容整理成文,以《偷窥者的汽车旅馆》为题发表在本周的《纽约客》杂志上。

  据《纽约每日新闻》8日报道,如今已八十多岁的福斯在3年前决定让塔利斯讲述自己的故事。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美国一位汽车旅馆老板福斯在妻子的支持下,自1966年起借助给十几个房间的天花板装的假通风孔偷窥顾客睡觉近三十年。记者盖伊-塔利斯是第一个得知此事的外人,但随后却加入了旅店老板的偷窥行为当中。

  这位偷窥狂老板于1966年在科罗拉多买下了有21个房间的汽车旅馆Manor House Motel,他和妻子确保房间上都有阁楼,在一些房间天花板上开了看上去像是通风口的矩形孔洞,以便满足他们的窥淫癖,并将所见详细记录下来。在第一任妻子去世后,他的第二任配偶也加入了这一行列。

  塔利斯与福斯相识始于1980年,后者给记者写了一封信,说自己是一名“性爱观察者和第一手资料研究者,在过去15年里观看了很多场性爱”。塔利斯随后亲自前往旅馆拜访福斯,并且加入他们的偷窥行为,围观了一对来科罗拉多滑雪的年轻夫妇的夜生活。第二天早上,福斯与塔利斯了他15年积累下来的偷窥笔记。塔利斯称福斯有“无法控制地偷窥他人生活的习惯”。

  福斯于1995年卖掉了汽车旅馆,那时他已经积攒了数百页的偷窥笔记,并分期送给记者塔利斯。

  丹佛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告诉《丹佛邮报》,涉及福斯多年来偷窥所构成的犯罪行为的诉讼时效已经过期。

  福斯坚称没有客人因为他的偷窥而受到伤害,他希望自己最后被定义成一位“性学研究者和社会观察者”,而不是一个“变态或偷窥狂”。由塔利斯撰写的福斯完整故事的新书《偷窥者日记》,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出版。

  记者塔利斯曾做过横跨美国大西洋和太平洋两岸的性学研究——“你邻居的老婆”,福斯发现在这方面他们有共同的兴趣。而现在,塔利斯即将出版一本书籍《偷窥旅馆》,记录这位老板通过通风孔观察并记录的详细性爱研究笔记,以及为何他从未被发现。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秘密的生活,”与二婚妻子一同住在丹佛的福斯这样说道。“我认为这本书将会帮我们设置一个真实的场景,我没想过这本书出版以后我将要面对什么,坦诚讲,我只是一芥草民。”拥有两个孩子的福斯,曾买下拥有21间房间的汽车旅馆用来满足自己窥探别人私生活的欲望。

  福斯说他的两任妻子都非常支持他偷窥顾客夜生活的行为,并且他的第一任妻子多娜还协助他在房间天花板上开一个看上去像是通风孔的14x6英寸矩形孔洞,这样他们就可以躲在阁楼上偷看了。福斯的第一任妻子于1985年去世,他后来又娶了一任妻子安妮塔。

  1980年,塔利斯得知此事后亲自前往旅馆去拜访福斯,并且加入到了他们的偷窥行为中去,围观了一对来科罗拉多滑雪的年轻夫妇的夜生活。而第二天早上,福斯就与塔利斯分享了他15年积累下来的偷窥笔记。通过阅读这本内容详尽的笔记,塔利斯发现福斯还有观察客人洗澡习惯的爱好,这项偷窥借助安装在浴室的柱子来完成。

  福斯甚至在笔记中称自己在这些年间曾经目睹过一场凶案——“男人掐住女人的脖子并将其扼至失去意识倒在地上。”塔利斯事后在《纽约客》里这样回忆道,福斯称旅馆的佣侍于第二天早上发现了女人的尸体,但他却从未就此事报警,当地警方也称没有任何关于此案的报备记录。

  2013年时,福斯告诉塔利斯他已经做好出书的准备,尽管他早在1995年就卖掉了这家旅馆,并坚称没有客人因为他的偷窥受到伤害,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他在偷窥。

  他希望自己最后被定义成一位“性研究者和社会观察者”,而不是一个“变态偷窥狂”。当地法院也称因偷窥隐私所可能构成的犯罪诉讼时效已过。

  偷窥隐私犯法吗?

  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严格地说,不少人都有窥视的欲望,但作为理性的人,应该把窥视欲控制在适当的尺度之下,以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为标准。如果超过此标准,在心理学层面上讲,就可称为“好奇心过盛”,但这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再进一步,就是“好奇心变态”。这已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心理异常。偷窥狂属于性变态的一种,这种人格是扭曲的,需要进行心理治疗。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建议你们把事情录下来,交给公安机关由其来进行.你们不能随意张贴字报宣传这件事情,在事情真相有没有出来,你们这么做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的底线.你可以告诉其他邻居晚上睡觉时拉上窗帘.以免被任何人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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