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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车撞110警车 被抓后喊围观群众打110报警 毒驾入刑有何规定

 2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4-18 17:35:05
导读: 男子吸毒致幻抢车疯狂行驶连撞110警车,目前已被拘捕。  昨日,一名仅穿着短裤的瘾君子抢走别人临时停放在路边的越野车,疯狂开车在闹市区逃窜,先后撞了两辆小车,最后竟然狠狠地撞上了110报警车……  穿短裤男子抢走越野车 昨天10点半左右,市民敖先生和爱人准备外出游玩,由于身上没有足够多的现金,他将...

    男子吸毒致幻抢车疯狂行驶连撞110警车,目前已被拘捕。

男子抢车撞110警车 被抓后喊围观群众打110报警 毒驾入刑有何规定

 

  昨日,一名仅穿着短裤的瘾君子抢走别人临时停放在路边的越野车,疯狂开车在闹市区逃窜,先后撞了两辆小车,最后竟然狠狠地撞上了110报警车……

  穿短裤男子抢走越野车

  昨天10点半左右,市民敖先生和爱人准备外出游玩,由于身上没有足够多的现金,他将越野车临时停放在龙王庙立交桥附近,而后前往附近银行取钱,爱人和两个不到3岁的孩子留在车上。

  可是,当敖先生从银行取完钱返回爱车旁,一名只穿着短裤的男子突然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冲了进去,坐在车子后排的敖先生爱人和两个孩子被吓得不轻。“你赶紧给我下车,不要乱动!”敖先生说,他们根本不认识该名男子,而且男子上车后一直胡言乱语,看上去很不正常。

  担心男子做出疯狂的举动,敖先生赶紧把爱人和两个孩子带下了车,并站在车旁报警求助。可是没想到,男子按下车子的一键启动,将车沿着解放西路开走了。

  110警车被连撞3次

  丁公路派出所的民警开着警车沿广场南路准备返回派出所,行驶至一大型商场门口附近时,110警车突然遭到了猛烈撞击,“车子被推着走,一位民警的腰部和颈部受到强烈撞击受伤。”丁公路派出所民警介绍,第一次撞击结束之后,民警准备下车查看,结果警车又遭到了两次撞击。

  通过事发时的执法记录仪,记者看到,民警下车后发现,警车后方紧挨一辆褐色的越野车。越野车的车头凹陷严重,引擎盖翘起,110警车尾部有些变形。

  民警立即要求驾驶越野车的男子下车接受检查,可是男子根本不理会。“他赤裸上身,只穿着一条短裤,不停地来回打方向盘,右手在车内不知道找什么东西。”民警说。

  民警说,男子强行把警车撞开,然后朝着八一广场驶去。民警驾车追赶,右拐进入广场东路,在距离撞车现场约300米的一家餐饮店门口,越野车准备掉头行驶,可是道路宽度不够,需要倒车。

  民警立即驾驶车辆从后方撞上了越野车,将越野车堵在马路中间。然后,民警与赶到的辖区交警强行打开车门,将男子控制住。面对警察,男子竟然叫嚣,说抓他的都是假警察,请“善良的人”赶紧拨打110报警电话救他。执法记录仪显示,男子双手被控制后,在车上不停地用脚去踩油门,准备将车撞向围观市民,民警强行将男子拖下越野车,送往丁公路派出所。

  男子称抢车是因心情不好

  据民警介绍,男子姓张,新建区人,1989年出生,2013年因为吸毒被进贤警方处理过。

  记者在丁公路派出所内见到了抢车男子张某。张某告诉记者,他是因为心情不好,为了发泄才去抢车,而且他是无证驾驶,当时还喝了酒,稀里糊涂才撞了警车。

  不过民警表示,抓捕张某时,并未闻到任何酒气。“很明显,张某是吸毒之后导致的幻觉,他抢了敖先生的车子后,开车撞断了铁路医院的门栏,在里面转了一圈之后出来,撞上了两辆社会车辆,之后才撞上了110警车。”

  目前,张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正在被西湖刑侦部门处理。

  记者 戴利红 邹鹏飞 文

  魏勇剑 图

毒驾入刑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轰动全国的“孙伟铭案”二审辩护律师施杰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罪的建议》提案。这标志着,社会对于危险驾驶的重视程度正日益提高。与此同时,又有一个问题浮出水面——危险酒后驾驶是否能涵盖“危险驾驶”这个概念?业内人士都知道,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基本等同于吸毒这个概念,而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其危险性远比酒后驾车可怕得多。

  2011年9月,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浙江已经开始修改禁毒条例,规定: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会被注销;被责令在社区戒毒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戒毒期间效力中止,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保管;被强制隔离戒毒、被责令在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在戒毒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按无证驾驶处罚。

  2012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呼吁“毒驾”应该尽快入刑。应将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范畴。“国外相关立法以及我国香港、浙江等地的立法、执法实践,已为‘毒驾’入刑奠定了基础。

  公安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着手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染毒者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要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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