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资讯主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南海仲裁案最新消息 中国南海领域图 南海仲裁案宣布的结果是什么

 287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7-14 15:33:36
导读:南海仲裁案回顾:南海仲裁案,即所谓“菲律宾控告中国案”(英语:Philippines v. China),或“菲律宾诉中国仲裁案”,全称为“菲律宾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仲裁案”(Arbitration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and th...

南海仲裁案回顾:南海仲裁案,即所谓“菲律宾控告中国案”(英语:Philippines v. China),或“菲律宾诉中国仲裁案”,全称为“菲律宾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仲裁案”(Arbitration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菲律宾要求裁定太平岛美济礁等8个南沙岛礁的海洋地位(实际上涉及海洋管辖权,是反对中国在南中国海所主张的九段线)。该仲裁庭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登记在PCA的名下。仲裁一结束,该仲裁庭立刻解散。

国际法院声明未曾参与南海仲裁案 声明全文截图

 央视新闻微博截图

最新消息:据央视新闻微博消息,国际法院在其网站首页发布提示信息,声明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与其无关,是由常设仲裁法院下的一个特别仲裁庭做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至始至终未曾参与该案。

南海仲裁案最新消息 中国南海领域图

中国地图(一点都不能少)

南海仲裁案结果:

1、中国根据“九段线”主张的历史性权利没有法律依据;

2、中国根据“九段线”主张的历史性权利有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3、中国在美济礁(Mischief Reef)或仁爱礁(Second Thomas Shoal)不能拥有专属经济区(EEZ);

4、中国在斯卡伯勒浅滩(Scarborough Shoal,中国称黄岩岛)干涉了菲律宾的传统渔业权;

5、中国不能在南沙群岛所有岛礁主张拥有专属经济区;

6、中国对南沙群岛的珊瑚礁生态系统造成永久性和不可复原的伤害;

7、中国船舰在斯卡伯勒浅滩构成与菲律宾船舰相撞的严重风险。

这是一纸充满荒唐、完全错误的裁决,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中国对此坚决反对。

国际法院声明未曾参与南海仲裁案 声明全文截图 南海仲裁案结果

中国政府关于南海仲裁案发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

就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裁决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就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决,郑重声明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已表明了中国的立场,有关裁决对中国没有约束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坚定支持这一立场。

二、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任何国家、组织和机构都无权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三、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中菲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议的协议,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滥用《公约》规定的仲裁程序,严重侵犯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和《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和程序的权利,严重损害《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对有关事项不具有管辖权。其无视南海的历史和基本事实,曲解和滥用《公约》赋予的权力,自行扩权、越权并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审理,违反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和国际仲裁的一般法理,所作的裁决是无效的。中国不参与、不承认、不接受仲裁庭的裁决。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