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海淀一小学生上学路上被绑架案有最新进展,3劫匪获刑。 王某等3名无业男子,曾在涉案高档小区附近上班,熟悉小区情况。失业后合谋趁业主孩子单独上学之际绑架并向家长索要赎金。在绑架小明(化名)后,他们向家长索要15万元赎金。警方7小时破案,并成功解救人质。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 |
海淀一小学生上学路上被绑架案有最新进展,3劫匪获刑。
王某等3名无业男子,曾在涉案高档小区附近上班,熟悉小区情况。失业后合谋趁业主孩子单独上学之际绑架并向家长索要赎金。在绑架小明(化名)后,他们向家长索要15万元赎金。警方7小时破案,并成功解救人质。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王某等3名绑匪十二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发 小区内绑架小学生 索15万赎金
2015年11月12日早上6点半,海淀某小区8岁的小明像往常一样去小区门口坐校车上学。当他走到小区一栋楼的拐角处,被3人捂住嘴强行装进了车里。
“你的孩子在我们手上,赶紧拿15万赎人,不许报警,快点准备钱,过一会儿再跟你联系!”6时50分许,小明的母亲王女士接到陌生男子电话。
“接到电话后,我脑袋‘轰’的一声,有点转不过弯来。冷静几分钟后,怀疑有可能是诈骗,便赶紧联系学校核实。”王女士跟民警说。经向老师了解,得知孩子并未坐上校车,也没有到学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王女士赶紧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海淀刑侦支队会同市局相关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调查。
9时许,嫌疑人再次拨打电话催促王女士拿钱赎人,按照民警指导,王女士答应了嫌疑人的要求,以“手中没有那么多现金,需要取钱,但银行未上班”为由拖延。
10时许,嫌疑人再次拨打王女士电话催促赎人,并主动提出将赎金降至10万。
侦查 排查小区监控 锁定假牌夏利车
警方确定嫌疑人共有3人,且一直藏匿在王女士所住的小区附近。很快,一名嫌疑人出现在侦查员的视线中。一名身穿绿色上衣、背着迷彩背包的男子在南平庄附近一个超市门口徘徊。这名男子显得十分焦虑,侦查员很快确定他就是和王女士电话联系的绑匪。
由于发现这名男子并没有和同伙以及人质在一起,为了保证人质安全,专案组没有立即抓捕,一边继续盯住该人,一边继续查找另外两名嫌疑人。
就在王女士与绑匪周旋的这段时间里,侦查员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没有发现孩子走出大门的影像。侦查员遂将监控排查重点放在了进出小区的车辆上。
通过摸排,案发前后共有70余辆汽车在小区出口经过,通过进一步梳理,发现10余辆车不属于小区业主。经过进一步排查,一辆可疑的橙红色夏利两厢轿车进入民警视线。高档小区里,一辆破旧不堪的橙红色夏利引起众人怀疑。民警排查发现,这辆夏利挂的是一个假牌照。这辆车就在王女士居住小区附近的河边上,一直没有熄火。
侦查员靠近夏利车,发现孩子就躺在车的后座上,车里的嫌疑人发现有陌生人靠近,刻意举起一个纸板,试图挡住向车里窥视的“路人”。
当天下午3点左右,见开车的绑匪下车去超市,一路民警迅速出动,在超市门前将其抓获。另一路围堵绑匪车辆,多名侦查员冲上前,迅速击碎车后排两侧玻璃,控制车上绑匪。另一侧的民警拉开车门,飞快地把小明抱上警车。整个过程不到10秒钟,绑架案成功告破。
指控 3被告人行为构成绑架罪
被告人王某36岁,被告人方某和谭某均是90后,分别只有21岁和19岁。
据检方指控,2015年11月12日6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伙同方某、谭某驾驶为实施绑架行为而购买的机动车到达本市海淀区某小区。当日6时40分许,被告人谭某将被害人小明(男,8岁)抱上车,被告人王某将机动车驾驶到本市海淀区西平庄南侧路边,后被告人方某通过电话向被害人亲属索要15万元。
被害人亲属王女士接到电话后立即报警,民警于当日15时许将小明解救。3被告人当日被民警抓获,后被告人方某、谭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绑架罪追究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 3人多次踩点寻找目标
法庭上,3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3人称,他们以前上班的地点离事发小区很近,感觉附近居民都很有钱。几个月前,3人先后丢了工作,无生活来源,眼看又要过年,聚在一起商议后,决定绑架小区小孩,向家长索要赎金。
法院经调查,2015年10月下旬,3人多次到该小区寻找绑架目标未果。11月初,经王某提议,3人锁定小明为作案目标,并多次驾车进入小区跟踪,以观察其出行规律,寻找作案时机。案发当日,3人见小明在小区内独行将其绑架。
家属:放弃民事赔偿 要求严惩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自愿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请求法庭对3人从重处罚。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表示,3人多次踩点,犯罪预备阶段充分,主观恶性强,被告人是迫于警方破案铁证、审讯技巧的压力不得不供述罪行,不存在从轻处罚的理由,特别是王某认罪后又翻供,应予严惩。
代理人称,3人绑架儿童并以“不给赎金就将孩子卖掉”相威胁,情节恶劣。“光天化日深入居民小区在孩子坐校车间隙绑架8岁儿童,在案发小区及被害人学校、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应依法严惩。虽然他们未给被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但并非其主观故意,主要是因为被害人无反抗能力。”
小明的代理人表示,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心理伤害,被医生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被害人为就医,耗费大量的花费及时间,但家属自愿放弃民事赔偿,只希望3被告人得到严惩。
判决一人曾否认作案 不能认定如实供述
法院认为,3被告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共同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王某到案初期曾供述犯罪事实,但在此后公安机关侦查及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均否认参与作案,故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作案事实,其当庭自愿认罪情况,法院在量刑时酌予考虑。被告人方某、谭某到案后始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海淀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三万元;判处方某和谭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二万元。
警方提示 年龄较小孩子 家长应接送
警方表示,对于绑架儿童等侵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警方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同时提示广大家长,对于年龄较小的适学龄儿童,要加强看护,上学、放学要有专人接送,同时与老师约定好常来接孩子的人,无人接时,让孩子在学校等,不要单独回家。
遇到孩子失踪等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确定孩子被骗或被绑架后,应主动向警方提供已知的情况,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与犯罪分子“私了”,防止中了犯罪分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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