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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男子深夜回家撞死父亲后逃逸 次日才知死者是父亲 父亲深夜接晚归儿子反被儿子撞死

 1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齐鲁网  发布时间:2017-06-17 10:21:07
导读: 齐鲁网菏泽6月16日讯(记者郑茂生菏泽台张友亮刘传敏)一对父子,却分别是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和肇事方。作为肇事方的儿子,事故发生后选择了逃逸,而他并不知道被撞的是自己父亲;被撞的父亲伤势严重,最终不治身亡。 6月9号晚10点半,菏泽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接到报警,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常刘庄附近的259...

  齐鲁网菏泽6月16日讯(记者郑茂生菏泽台张友亮刘传敏)一对父子,却分别是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和肇事方。作为肇事方的儿子,事故发生后选择了逃逸,而他并不知道被撞的是自己父亲;被撞的父亲伤势严重,最终不治身亡。

  6月9号晚10点半,菏泽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接到报警,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常刘庄附近的259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翻在路旁,一辆小型汽车停在事发现场,肇事嫌疑人已经逃离。

  菏泽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徐传军说:“小型汽车的右前部撞到三轮车的后尾部,造成三轮车撞到路东侧的树上,三轮车驾驶人翻入路东侧的沟里边,然后拉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调取监控录像,比对两辆车碰撞痕迹,民警确定遗留在现场的小型汽车就是肇事车。经调查,被撞致死的受害人姓杨,是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杨水坑村人。然而,正当民警调查肇事逃逸的嫌疑人时,受害人的家属却请求办案民警不要追查了。

  民警徐传军说:“后来,他家里又去了一个人,他说,被撞这个人与肇事者是父子关系。”

  肇事嫌疑人杨某某说:“俺爸爸怕我喝酒看我没喝,回家了。”

  让受害人没有想到的是,正当他准备从259省道拐入进入村庄的道路时,突然被从后面疾驶而来的汽车撞飞。

  肇事嫌疑人杨某某回忆道:“当时前边有车灯照的看不见,不知道碰着了。看到撞着人了,然后吓得不得了,气囊都打开了。”

  直到第二天,杨某某才得知当晚被自己撞到的竟然是他的父亲,并且已经不治身亡。

  交警部门表示,该案中受害人和肇事人虽然是父子关系,但肇事人杨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且还有逃逸情节,他依然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肇事逃逸者撞死的竟是自己父亲,实在是“无巧不成书”。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相当小。看上去,每一个交通肇事逃逸者,在事后都有跑的“理由”:怕赔不起、喝了酒怕负刑事责任、当时糊涂了等等。那些交通肇事、见死不救者,面对的绝大多数并非自己亲人,很多人心里也很坦然。似乎,说出点理由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宽恕。我们要说,交通肇事逃逸者很无知,交通肇事逃逸者很冷血。无知而冷血的逃逸者,请留在事故现场,勇敢地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为了他人甚至家人的生命,也为了自己的良知!

 本文图均为微博 法制网图

  牡丹晚报6月16日报道,一对父子,却分别是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和肇事方。作为肇事方的儿子,事故发生后选择了逃逸,而他并不知道被撞的是自己父亲;被撞的父亲伤势严重,最终不治身亡。6月15日,办案民警给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讲起这件“蹊跷事”时唏嘘不已。

  据山东菏泽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科民警徐传军介绍,6月9日22时30分许,交警部门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菏泽至牡丹区小留镇的259省道常刘庄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走访调查得知被撞人员为常刘庄村村民杨某某,其被撞入路边沟内,被送往医院后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事故现场留有一辆轿车和一辆三轮车,三轮车为杨某某骑乘,但轿车司机却不在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比对两辆车碰撞痕迹,民警确定遗留在现场的车辆为肇事车。

  然而,杨某某的家人却告知办案民警不要追查了。原来,蹊跷的背后另有隐情。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肇事司机竟是受害人杨某某的儿子杨某。依法传唤杨某后,杨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多方调查得知,事发当晚,杨某在外吃饭,杨某某见儿子深夜未归,骑着三轮车外出寻找未果后回家;此时的杨某也在驾车回家途中,从259省道拐入进村的道路后,因车速过快,撞上前方一辆三轮车,可他并不知道骑三轮车的正是自己的父亲,担心承担责任,杨某下车后弃车逃逸;而杨某的母亲在事发后回家途中,发现儿子的车辆停在路上,当时并未在意,也没有意识到发生了车祸,就回了家,后发现丈夫没在家又返回寻找,才知道丈夫被撞了;次日,家人找到了在外躲藏的杨某,杨某这才知道肇事逃逸受害人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交警部门表示,该案中受害人和肇事人虽是父子关系,但肇事人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且还有逃逸情节,他依然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中。

  (本文原题为《男子肇事逃逸,次日方知自己竟将父亲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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