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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回应“县委书记李志锋抄袭文章”:李书记是‘被署名’这是县委办公室的重大失误

 13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7-05 9:08:40
导读:近日,陕西省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文章被指与新华社一篇时评大面积雷同,1500余字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对此,富县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此事件系“县委办公室工作方面的重大失误”,“李志锋同志‘被署名’”,目前正在查处当中。经过对比发现,这篇署名李志锋的名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于2...

近日,陕西省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文章被指与新华社一篇时评大面积雷同,1500余字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对此,富县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此事件系“县委办公室工作方面的重大失误”,“李志锋同志‘被署名’”,目前正在查处当中。

经过对比发现,这篇署名李志锋的名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于2017年6月23日见报;而由新华社记者所写的《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于2015年5月14日发表。两篇文章雷同部分800余字,新华时评中除第一段中60余字的表述与前文不同外,其余部分几乎与前文全部相同。由此可以判断,这篇领导署名文章,是一篇抄袭之作。

陕西富县回应“县委书记李志锋抄袭文章”:李书记是‘被署名’这是县委办公室的重大失误

 

这真是一个“整词儿”的时代,有关方面又“整”了一个新名词:被署名。现在,很多人的注意力放在这里:这篇领导署名文章,到底是“被署名”还是“真署名”?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十分重要,即便“被署名”,领导就可以免责吗?

从广泛意义上讲,现实中确实存在领导文章“被署名”现象。虽然人人都知道文风就是作风,但在事实上,现在的领导发言、领导文章,有多少是领导本人所写的?可以讲,大量的文章都是秘书提供。其实这也可以理解,领导肩负着改革发展的重任,而需要领导发言的场合很多,如果每篇文章都要领导亲自撰写,可能有点勉为其难。于是只能退而求次之,一般的文章领导应该事前给想法、事后动笔改,而一些重要文章,特别是在报刊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则由自己亲自写。

有人可能会说,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由秘书代笔、领导审核过的文章,并不能称为“被署名”,只有那种领导完全不知情的才可以称。这种情况也存在。过去确实有一些下级乱拍马屁,想通过私下给领导发文章的方式向领导献媚。但对于一个相对成熟的下级来说,耳闻目睹过若干“惨痛教训”,一般不会这么做。马屁拍不好拍到马蹄上,那就糟了。现在给领导发署名文章,往往都要向领导汇报,把文章给领导看一下。至于领导看不看,那是领导的事。

说句实在话,领导看一下,更多是从政治上把关,在思想上升华,至于有没有抄袭,毕竟不是自己写的,很难看得出来。领导倾向于相信下面人不敢不对自己负责,可以借鉴不能抄袭。只是,一颗谁也不能阻止的献媚的心,往往也是一颗无所畏惧的心。悲剧在于,领导可能自己都想不到,下面的人会以对领导负责的名义对领导不负责任。

从现有信息判断,这篇文章可能不是李志锋亲笔撰写的,而是由县委办公室提供的。换而言之,就是下面人代笔的。仅凭现有信息不足以判断县委办公室有没有向李志锋汇报过,李志锋到底有没有看过、改过、审过、授意过这篇文章。如果李志锋知情的话,那么出现这样的“失误”,恐怕不能原谅。如果李志锋毫不知情,那么也要反思,在领导身边有没有形成一种“马屁文化”?这种“马屁文化”的形成,与领导有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文章“被署名”的领导真的无辜吗?无论是不是“被署名”,恐怕都不能说领导无责。现在,当地把这一事件称之为是“重大失误”。这种领导署名文章抄袭事发,如同给领导提供的重要发言材料出现重大错误一样,都会让领导难堪。而在官场语境里,让领导难堪了,当然是“重大失误”,处理逃不了。真正值得思考的是,如果“马屁文化”不根除,如果领导还不能正文风转作风——养成亲自写文章尤其写重要文章的习惯,这种抄袭丑闻会就此决绝吗?

相关报道

文章被指抄袭的县委书记,最近在忙啥?

(法制晚报记者 岳三猛)近日,网友指称陕西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抄袭新华社两年前的稿件。官方回应称,此事系“县委办公室工作方面的重大失误”,且李志锋是“被署名”。

看法APP·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注意到,这位毕业于师范学校并教书3年的正处级干部去年2月从富县县长升任县委书记。上个月里,他出席了至少7次公开活动,其中有5场是会议。

在另一篇署名文章《如何当好县委书记》中,他讲到父亲分地吃亏留下心病的故事,认为一定要公正公道,绝不能认为是小事就无所谓,绝不能让信访人留下心病。

陕西富县回应“县委书记李志锋抄袭文章”:李书记是‘被署名’这是县委办公室的重大失误

 

(涉事文章)

开头第一句和结尾都一样

封面新闻的报道显示,李文峰的文章刊发在今年6月23日的《延安日报》第二版上,名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共有1566字。而被网友称为原稿的新华社稿件叫《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共有949字,刊发于2015年5月14日。

媒体进行了文本对比,发现算上标点符号,二者之间一模一样的字有874字。其中开头第一句“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以及“我们党之所以能在多年间始终成为领航中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到文章结尾的“严以律己,是摆在所有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道永恒课题,值得时时警醒、事事谨记。”,系一模一样。

今日晚间,富县县委宣传部一王姓负责人短信回应媒体称:“此事属于县委办公室工作方面的重大失误”,并称此事件为“李志峰同志‘被署名’”。他们近几日一直在查处,正式通报将在稍后反馈。

自称村里分地时,父亲曾吃亏

富县官网公开的资料显示,李志锋1968年9月出生于陕西吴起。1984年考入延安师范,3年后回到家乡,在吴起县二中教书。

1990年11月开始,李志锋步入仕途,先是在家乡的人事局,9个月后进入延安市劳动局。以此为基础,他开始了在延安市长达22年的工作经历。

2002年12月起,他离开市劳动局,赴延安下属的宝塔区任职,历任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并于9年之后成功升至正县级的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3年9月,李志锋离开了延安市,进入下属的富县历练,先是担任代县长、县长,后于去年2月升任富县县委书记。

陕西富县回应“县委书记李志锋抄袭文章”:李书记是‘被署名’这是县委办公室的重大失误

 

(李志锋)

记者检索发现,去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人民周刊》杂志的官网——人民新闻网刊登了署名“中共陕西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的文章《浅谈从政经历—如何当好县委书记》。

在该文中,李志锋谈到了自己的一个亲身经历:

十多年前,我在市上工作,有一天,我父亲打电话叫我回家一趟,说家里有事,(他从来不因家事给我打电话,总是怕影响我的工作)我以为老人有病或发生什么大事了,就急忙赶回去,到家一看父母都很好,我就放心了。

我父亲说生产队分地太不像话,要你回来看怎么办,原来一块地8亩,当年分给咱家一半4亩,这次量成7亩,那一半还是4亩,给咱家多算了3亩,这太不公平了。我给我父亲做工作,说您和我母亲都年龄大了,过两年都不种地了,别再争这个理了,说了半晚上二老终于同意了我的意见。

后来我把父母亲接到延安和我一起住,村里的地给人都没人种,早就荒了。但我父亲经常对我说:“那年分地把他亏了,实在不公平,都怪你不让我去找乡政府”。老人家一直耿耿于怀,成了他的心病。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不是有用没用的问题,关键看是否公道。从此以后,我接待上访从来不敢马虎,一定要搞清事由,一定要公正公道,绝不能认为是小事就无所谓,绝不能让上访人留下心病。

一个月开了至少5场会

被指抄袭的文章刊发于6月23日,那么在刚刚过去的6月份,李志锋在做什么?

记者梳理富县官网发现,这位县委书记至少参加了7项在该县的公开活动:1次扶贫调研、1次学习体验、5场会议,平均4天一项。

6月1日上午,入村入户调研精准扶贫工作并检查村内外人居环境;

6月20日上午,陕北山地苹果发展暨全省果园中后期管理现场会召开,李志锋观摩;

6月21日上午,上级就县级党政领导工作地安家制度和“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召开座谈会,李志锋参加;

陕西富县回应“县委书记李志锋抄袭文章”:李书记是‘被署名’这是县委办公室的重大失误

 

(李志锋调研)

6月21日下午,主持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市际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通报交叉检查反馈问题,安排问题整改工作和下阶段重点工作。

市委市政府联合督查该县2017年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召开座谈会,李志锋参会;

6月26日上午,包括李志锋在内的4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先后走进延安学习书院和新华书店现场学习体验,开展“进书院、学理论、促赶超”主题党日活动;

6月27日下午,富县庆祝建党96周年表彰大会,李志锋出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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