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580分以上33人,570分以上68人,560分以上71人,550分以上137人,540分以上173人,530分以上211,518.2分以上235人;含自主招生A等生13人,占全区70%(全区19人)……这是湖北襄阳高新区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襄阳高新外校)2018年中考的成绩。然而,在这辉煌的成绩背... |
580分以上33人,570分以上68人,560分以上71人,550分以上137人,540分以上173人,530分以上211,518.2分以上235人;含自主招生A等生13人,占全区70%(全区19人)……
这是湖北襄阳高新区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襄阳高新外校)2018年中考的成绩。然而,在这辉煌的成绩背后,该校3000余名学生则面临着未来上学难的隐忧。
“合作方对学校最初进行打砸抢,后来是赤裸裸要钱。”7月10日,襄阳高新外校行政校长向记者表示感叹。
该负责人称,该校合作方为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截至目前,学校在后者“打、砸、抢”等人为干扰下,面临办学难的困境。
襄阳高新外校和党支部因此向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层以及湖北省纪委予以反映,内容涉及湖北文理学院私设小金库、挪用巨额办学资金用于文理学院资产公司经营亏损赔偿、违反八项规定、超标配车、索要钱财等。
2018年8月4日,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储杰又再次组织黑恶势力到高新外校的没有争议的校区内以砌墙的方式堵门,8月6日,又再次进入高新外校无争议校区用铁锁锁住学校的铁门。
该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种行为置几千师生于不顾,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若任由资产公司胡作非为将会直接导致9月1日高新外校无法正常开学。”
明星民校遭打砸抢
襄阳中原路48号,襄阳高新外校所在校址。
公开资料介绍,襄阳高新外校成立于2012年,初设初中义务教育,2015年经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批准增设高中部。来自民政登记信息显示,该校自成立之初就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高新外校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1月7日,襄阳高新外校与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股份制合作成立新襄阳高新外国语学校,举办中小学教育,并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批准。
记者获悉,双方在最初合作愉快,学校的教学质量每年都要上一个台阶,成为襄阳市一所被学生家长及市民认可的名校。
双方合作矛盾公开化出现在2018年3月30日。当天的视频等资料显示,几十名人员将襄阳高新外校大门口处的校牌砸毁,期间引起过往行人、家长纷纷驻足围观,该校的师生也驻足议论。视频资料印证,打砸抢的参与者中包括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总经理储杰、党委书记周可卫等正处级干部。高新外校负责人称,上述该行为得到湖北文理学院党委许可和分管副校长魏跃春指示。而湖北文理学院没有对此作出回应。
事情并没有结束。4月6日,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副总经理冯华东带领社会闲杂人员和后勤临时工和党员干部十余人再次对该校进行打砸抢,锯毁消防供水管道,拆卸校门,并殴打学校安保人员李云。襄阳高新外国语学校多名教职工称,合作举办方一系列打砸行为,导致初中部2000寄宿制学生无安全保障,出现“八年级2名学生出校”事件,在襄阳市分管副市长的督办下才将校门恢复。
4月8日下午,襄阳市分管教育副市长对此召开专题协调会。在此期间,双方再次发生冲突。襄阳高新外校提供的视屏显示,当天17:58,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副总经理冯华东再次带人冲进正在上课的校园,对该校保卫科长贺虎围殴。记者从当地警方获得材料印证,4月9日,襄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冯华东、公司职员熊波进行行政拘留。
5月28日,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向襄阳高新外校来函,明确继续履行合作办学,要求分配2017年合作办学利润分配款。高新外校负责人回忆称,当时湖北省审计部门正在湖北文理学院审计,文理学院资产公司领导当着高新外校负责人和支部书记面要求高新外校必须先配合学院应付湖北省审计工作后,剩下事情都好说,只要及时把款打到位,审计组走了后,学院马上恢复校牌、保障师生通行并好好合作。高新外校经与其他举办者协商,为了维护校园稳定,临近中考保证学生学习环境,当日给湖北文理学院打款480万元。
6月11日,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在获得办学利润款后,却先后向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政府、襄阳高新社会事务办去函,要求不得给襄阳高新外校招生计划和正常年检,强行抽逃办学出资终止合作办学。高新外校占51%出资比例的举办者为了师生权益,一直要求坚持依法办非营利学校并保障正常办学,但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视耳不听,而此举也让襄阳高新外校的学生家长开始担忧起来:孩子们在校上学,是否还能持续稳定?
“新民法”下的办学冲突
湖北文理学院属省管驻襄阳市的正厅级高校。一份《合作办学协议书》显示,2015年1月7日,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作为甲方,将中原路校区闲置的部分地产和房产及地上附着物及设施直接提供给高新外校使用做为合作办学项目投资,占比49%;襄阳高新外校作为乙方,以将其全部地产和房产及地上附着物及设施和无形资产直接提供给新襄阳高新外国语使用,做为合作办学项目投资,占比51%。
在该协议书中,双方明确,其合作初衷是“为整合优势教育资源、打造精品教育品牌,促进襄阳教育事业发展”。其合作期限为6年,即自2015年1月7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
其中,颇受关注的,应该是双方的“利润分配”。上述协议书中确定,甲乙双方对襄阳高新外校利润分配按投资比例执行。此项符合老《民办教育促进法》可以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定。协议书内容详细描述,乙方优先保证甲方在合作办学项目的利润分配中,2015年达到200万元、2016年达到400万元、2017年达到600万元,2017年后每年的利润不得低于前一年……每年标准不得低于上述指标的80%。
“我们一直按照协议执行,新“民促法”实施前利润及时分配。”高新外校财务科介绍。
襄阳高新外校提供的数据显示,双方合作办学以来,该校成效显著,连续四年中考升学率襄阳全市同类学校第一,每年报名录取比逐年上升,2018年达到了8:1的比例;2018年中考,522名毕业生,235人取得了518.2分以上。
2017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九条规定:“不得实施营利性的义务教育,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任何办学收益,所有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学校发展”。高新外校依法选择并再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至此本来高新外校举办者都依法办非营利义务教育,既利于学校发展办优质教育服务襄阳,又遵纪守法依法依规。
但双方冲突的一个主要原因来自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襄阳多名教育界的人士认为,该促进法更是动了湖北文理学院的奶酪。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对此解释,湖北文理学院属于省属高校,该局无权管理。6月初,湖北省教育厅相关人员称,对该事件予以了解。但至今,没有得到其回复。
襄阳高新外校多名高管分析认为,湖北文理学院上述行径亦是为了应对省里审计和借湖北省委巡视之名,混淆省委巡视意图和借修法之名欲行终止合作办学实现其房产开发的商业目的。
高新外校提供了5月21日省纪委给学校党支部《关于请求省委纠正第八巡视组对湖北文理学院有关合作办学结论与事实不符的报告》答复函:“1、该问题主要为民事纠纷,高新外校与湖北文理学院应作为两个民事主体以协商解决为首选途径。但考虑到教育公益性,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由襄阳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力量,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协调双方进行沟通,从依法、公平、公正的角度提出双方可以接受的方案,解决矛盾。2、若在襄阳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下,仍不能解决矛盾,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双方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从纪委复函可以明确省委巡视尊重合作办学双方主体,属民事纠纷范畴与省委巡视不是一回事,更不存在不支持合作办学制造矛盾一说。
写给湖北省委书记的求助信
困境之下,襄阳高新外国语学校党支部,向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等湖北省委负责人发去求助材料。记者注意到,求助材料实事求是的将相关视频、票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等材料详细呈报,据了解一年多仍无任何回复。
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均明确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公益导向。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无论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记者在襄阳实地釆访了解,襄阳高新外校自2015年1月7日与湖北文理学院股份制合作办学以来,将其中原路多年闲置的教育资产盘活用于非营利义务教育,高新外校财务资料显示,单纯合作办学后投入现金3000余万元用于校舍、操场改造和教学设施添置,使得破旧不堪杂草丛生的校园传出朗朗书声焕发了勃勃生机。没有纳入合作办学的教学楼、实验楼记者在现场看到整栋闲置、垃圾遍地,临街也是用于商业出租与《土地法》规定划拔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明显不符。
依据规划,将现湖北文理学院中原路校区和襄阳高新外校老校区规划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襄阳高新外校2017年1月5号向市委报告《关于整合湖北文理学院中原路校区闲置教育资源用于举办非营利义务教育学校的请示》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批示的襄阳市委督办函(襄督字[2017]7号)教育局、市政府办理件上也得到了印证:“经调查研究,湖北文理学院中原路校区用于义务教育办学符合市区教育布局,该校区所处的中原路及其以南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布点不足,《襄阳市中心城区普通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13-2030》)已将该校区作为义务教育资源予以保留”。
2017年8月16日现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分管教育副市长再次在高新外校党支部向市委报告的《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文理学院中原路校区闲置教育资源整合用于举办非营利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告批示同意:“高新外校若能保持非营利民办教育机构应予以支持,建议市致府研究将其建设成优质外国语国际学校,弥补我市空白。”
8月23日分管教育副市长批示:“关于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划转一事,请市教育局代市政府起草向省教育厅的函,若他们原则同意则向省政府报告。……”但至记者到省教育厅调查也未见到相关报告。
在党中央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氛围下,各级党委、政府强调党员干部要讲规矩守纪律的红线下,一是作为附合教育规划布局、市委、市政府支持,作为闲置教育用地为什么不予执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是什么部门置3000师生的合法权益不顾,将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丢之一旁,导致一所优质非营利义务教育学校无法正常上课的窘境?二是既然法律规定举办者不得取得任何办学收益,作为民营举办者都自觉遵守法律不要求取得收益,作为省属高校不能带头执行,维护学校稳定和师生权益,办优质义务教育,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矛盾,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办教育公益事业有这么难吗?三是在市委、政府多次协调下要求保持高新外校办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文理学院资产公司作为占高新外校49%岀资比例公办高校,谁授权对义务教育学校强制分配利润,并实施打人、砸物、停水、锯毁消防供水管道、禁止师生车辆通行、发布扰乱社会秩序和学校稳定的不实公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置3000师生合法权益不顾呢?四是、在党员干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至今党委、纪委无处理意见,作为省属正厅级高校是否贯彻落实了党中央的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呢?五是、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下文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高新外校党组织及监事会多次实事求是向省委和省直部门反映的问题至今未予回复,难道置几千学生的学习和学校正常办学不顾?在“扫黑除恶”的当下连一所非营利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办学和师生合法权益都保护不了?六是、记者在现场还了解到湖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大量随意聘用临时人员,加之自有房产大量闲置亏空,作为一个正处级事业单位的经营公司无一项经营业务,去年职工发工资靠向文理学院财务借款320万元,今年又2个月发不下工资,导致文理学院资产公司及学校分管领导将手伸向高新外校的办学经费,如此明目张胆、恶意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没有部门管吗?
在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当下,高新外校克服困难,中考教学质量各项指标同类学校第一,如此非营利优质义务教育学校难道让其停办?为什么一年多来纪委对打人违法、领导腐败问题不予处理?为什么省委及相关部门长期置全校师生、党支部的求救视而不见?为什么在教育资产闲置,在符合教育规划布局、市委、市政府支持,现有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突出、社会效益显著情况下,不能整合教育资源公益办学呢?针对上述情况,本报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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