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0你好!请教这样一个问题:我妻子于今年6月份与当地国有企业(林业局)签订了用人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求要有再职企业职工担保,金额为二万元,另有一万元个人承担的违约金,如果我妻子不在林业局工作,找到的其它工作,需要辞职,此时按照合同时的约定就要扣除担保人二万元工资,并自己上交一万元,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其它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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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2200 提问时间:2014-12-29 9: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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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12-29 9:50:04
不合法。
律师积分:69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