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广告招租
已关闭

请问这个租赁合同中的定金起什么作用?

0

    请问合同中的这个定金起什么作用?

    我公司(甲方)出租一块场地给某公司(乙方)使用,约定月租金8万元,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40万元合同生效。租期20年,租金按月支付。合同还约定,当乙方出现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本合同涉及的房屋和场地,享受依法向乙方索取赔偿加收滞纳金的权利。
    从约定的支付租金日起,过了3个月,我公司都未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我公司认为乙方已构成严重违约,就发函给乙方,要求按签订的合同规定解除合同。
    乙方将我公司起诉至某法院,称他们支付的40万元定金可以冲抵5个月租金,不存在违约。我公司认为,这定金是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的,不是为了保证合同的签订,而是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的,用于保证乙方在租期内按期支付租金。如果乙方违约,我公司则可直接没收乙方的定金,乙方不能从租期一开始,就用定金抵扣租金。
而且我们认为:假设定金是在租赁合同签订前给付的,定金是为签订租赁合同提供担保用的,虽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定金可以返还或者冲抵场地租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乙方在没有通知我公司的情形下,定金也不能冲抵租金。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这说明,即使定金是为签订租赁合同提供担保的,在乙方没有通知我公司时,也不能用定金冲抵租金。而本案中,定金不是为了为签订合同提供的担保,而是对合同履行提供的担保,是未到期的债务,定金债务要合同履行终止时才到期,是属于“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是不能与租金相互抵销的,。

    但是,法院支持了乙方的诉讼请求。
    请教各位法律专家,应该如何理解本案中涉及的定金,这个定金起什么作用?

0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u65887 提问时间:2021/3/29 8:30:48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