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会得到补偿吗
0本人与2014年8月18日开始在公司任职,在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未与公司签订合同,12月1日补签2年的合同,在2015年2月28日(二月做满)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请问按照劳动法理应如何赔偿。(注:合同起始日为2014年12月1日)望专家能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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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3097 提问时间:2015-02-28 1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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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2-28 10:33:33
要看又没有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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