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办理手续期间甲方索要房租咨询
0您好,律师我买的二手房,甲方口头答应已35万全包(过户税务一切手续),我需要房产证土地证齐全,我原来住的地方房租每月350元,我在6月23号开始准备手续,签合同等事宜,在办理手续时甲方说既然,已经决定买了,房子也租不了,你就搬进去住吧,这样你们也省点钱。说了几次,后来也觉得搬就搬吧早晚要搬过去住7月3日搬进去住了,办房产证时房产证7月26日审批下来,29号接到通知去拿房产证,30.31办证中心休大礼拜8月2日拿房产证,由于7月1号政府新规定房屋买卖实行房产证土地证二证合一,8月3日去办土地证过户时由于有新规定二证合一发不动产证,把我发下来的房屋产权证一并收回,政府承诺30天拿不动产证结果受理单写的日期总计50天,期间跑办证的政务中心,车费,证照费都是我自己出的,甲方以办理时间太长为由要我们交滞纳金或房租,这也不是我们拖欠,办证中心拖得,我们也觉得手续拖得太旧了,但这也不是我的责任,是办证中心拖得久,同意协商甲方给点房租,找甲方协商,甲方没时间工作忙说以后再说,这期间我在积极办理贷款,贷款于11月17日发放到甲方,12月26号甲方找到我提房租事宜,说我们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间太长,办理到尾款耗时4个半月,他说他们租房每月2000元,我不同意甲方给的这房租价格,但我同意2倍我原来房租350X2=700每月支付,而且不同意4个半月说法,因为办手续甲方也要给时间,不能把所有办手续全算在内,请问我的提议是否合理。
0人回复
提问者:海韵 提问时间:2016-12-28 15: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