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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劳动争议,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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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17年6月3日入职至2018年4月27日被单位辞退,期间单位没跟我签劳动和同,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没给单位找成任何损失,也没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强迫我离职,让我写了自动离职书,我与7月30日去仲裁,仲裁时效已过不予受理,8月一日起诉至法院,法院已受理,请问一下我要求的双倍赔偿与经济补偿还有加班费能被支持吗,尤其是未签合同的双倍赔偿过了时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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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3176 提问时间:2018-08-01 20: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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