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通行纠纷
0张某通过买卖、流转等方式获得我家去种地的历史道路(约0.5米宽土路)右侧土地,我家土地与该路中间是一深2米宽3米的水沟,我家去种地必须从该路跨沟通过。后张某在其获得的土地上修建了入户土石路,并占用了原有的历史道路,后因国家政策扶持,交通部门出资把张某修的土石路铺筑为水泥路,路权属交通部门。该路硬化后,抬高了原路面与水沟的高度,造成我家去种地通行困难,当我用农用车运输生产物资耕种时遭到张某阻挡,说原路是他自己出资修的不允许我的车辆通行,只允许人员通行,就此发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解不成,最终我向法庭起诉,经过法庭调解,下了民事调解书,张某不得再阻拦我的车辆及人员通行;后面因路面抬高后跨沟通行实在不便,我准备在自家土地与水泥路间修桥方便农用车通行时,遂又遭到张某阻挠,不允许我修桥,我就去找上次调解的法官请求帮助,法官了解情况后说:张某并没有阻止我通行,我修桥又是另外一回事,需要与张某协商;我又去找村委会寻求帮助,村委会书记说对方不答应,他们也解决不了;请问律师:这份民事调解书对周某阻拦我修桥有法律约束作用么?要是没有的话我该去找哪解决呢?需要给张某补偿吗?如果要我重新就修桥这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我该从哪方面入手呢?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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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10086 提问时间:2020/12/5 2:49:22